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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6-2009 10:33:2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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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别看到表象就认定结论,那个发这个帖子的,你口中的小姑娘可未必是个善类。
记得2个月前huasing网上也有一个自称小姑娘的女生在那儿可怜巴巴的哭诉,被2房东75了,
还把人家2房东名字,电话公布出来。。。网上一片同情。
只有我当时回帖:搂主,你装,本人要你3小时之类下跪,看我怎么撕开你的脸。
只要有点思考能力的就知道,能把别人的名字住址公布在互联网的人,内心有多坏。我正义感马上到了。
果然,她不敢回的一句话,然后开贴,马上认错。
很简单:你可以人肉别人,别人一样可以人肉你,如果你的言论还伤到的真实生活的人的隐私,那就准备
上法庭. 所以她马上不敢装了,马上认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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