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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9 22:47:06|来自:辽宁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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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说的离婚公证不被承认是什么意思?因为我要在下个月去新加坡和我老公注册,我想在去之前把所有文件在国内都已经公证成中英文的了,但看上面那个朋友说需要认证才问的,由于我的离婚证明是国内的法院判决的那种民事调解书,我男朋友有去咨询注册局,因为上面的最后一句话只是说,经本院审理,双方已经签收,即有法律效应!说这句话太宠统,他们要我在去法院让他们出具一个具体时间有效的证明,后来我去了他们说我那个就有效,他们又 让我带户口本,只要户口本上面婚姻装态是离婚的就可以了,所以我放在心头的一块大石头才没了,但我的确想过,如果有一天我申请PR的时候,因为要这个离婚的证明是我女儿的监护权在我这边,他们移民厅到时候会不会又挑这个毛病啊? 8# good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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