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3-7-2009 21:46: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科学·法治社会
谁导演了“野鸡学校”
本报记者 武欣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7-22 [打印] [关闭]
“深圳这21个孩子在新加坡的遭遇,简直和我小孩的如出一辙”。看到本报7月1日刊发的《21名中国学生留学新加坡遭遇“野鸡大学”》一文后,杭州的陈女士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说。
7月1日,本报报道了21名中国学生就读深圳华强职业技术学校与新加坡商业学院联合开办的酒店管理课程班被骗的经历,这些学生赴新加坡后,没有得到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待遇。
2005年,陈女士的儿子刘明(化名)参加了由杭州中策职业学校与新加坡商业学院合作开办的酒店管理专业班,与华强职校一样,杭州中策也是当地一家颇有名气的公办学校。在该校完成了两年的学习后,根据教学流程安排,2007年9月,刘明和班上的50多个孩子一起到了新加坡。蹊跷的是,孩子们拿到的新加坡移民局签发的学生准证上并不是联合办学的另一方——新加坡商业学院,而是一家名为“哥伦比亚商学院”的学校。虽然心存疑问,但怀着孩子“完成学业后可在新加坡继续攻读理工大学”的美好憧憬,陈女士和其他家长并没有想太多。然而,接下来与深圳华强职校21名学生几乎一样的遭遇却让他们意识到,现实远没有招生简章上描绘的那么美好。
半年并不正规的文化课程结束后,按照教学计划应该到了实习的时间,但是新加坡合作方却迟迟无法安排孩子到酒店实习,一些孩子甚至被安排去打“黑工”。学生们既没拿到新加坡商业学院的酒店管理专业文凭,招生简章上“成绩合格即可升读理工大学”的承诺更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2008年8月,刘明回到了杭州。陈女士告诉记者,与她儿子一起去留学的50多个孩子最后大都被迫回到了国内。
“前前后后花掉10多万元各种费用不算,更让我们气愤的是,小孩子最好的学习时间就这样白白荒废了”。虽然最后通过其他途径把儿子送去了澳大利亚留学,但说起儿子在新加坡的这段遭遇,陈女士还是非常痛心。
看到本报的报道之后,陈女士才意识到,杭州中策职业学校在这一事件中负有责任,因为在2007年她的小孩去新加坡留学的时候,新加坡商业学院已经丧失了开办酒店管理专业的资质,应该知道这一情况的中策职业学校并没有把实情告诉家长。
看到本报的报道后,7月14日晚,新加坡商业学院院长江莉莉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江莉莉说,她的学校确实曾与深圳、大连、杭州的三所职业学校签署过合作办学协议,办学的具体事宜由商业学院在香港的办事处负责。办事处的负责人是香港人黄世仰,此前新加坡商业学院与此人曾合作在香港招收学生。为了能招收更多中国内地学生来新加坡留学,江莉莉给黄世仰签发了授权书,委托黄办理在中国内地联合办学的事宜。
“虽然我和中国的学校签署了联合办学的协议,但没有介入到实际的联合办学中,新加坡商业学院没有收到任何联合办学的费用,包括学生的报名费,学校也没有派老师到华强学校授过课,更没有为中国学生签发过任何文凭和成绩单”。江莉莉告诉本报记者,是在接到中国学生的投诉之后,新加坡商业学院才知道,原来香港代表处背着他们做了这么多事情。江莉莉说,经了解,深圳华强职校的学生手里的成绩单和证书都是黄世仰在新加坡商业学院及她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签发的,中国学生到新加坡学习和实习也都是由黄和他的职员张小萍负责管理和安排,实际上这是他们利用新加坡商业学院的名义和国内学校一起办学。
江莉莉说,鉴于自己学校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她已经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诉黄世仰。
“华强职校在状告新加坡商业学院,新加坡商业学院又在告它的香港代表处,惟独我们学生的利益没人顾及”,华强职校的一名学生家长无奈地对记者说。
而杭州的陈女士认为,无论杭州中策和新加坡商业学院之间在联合办学中存在什么样的纠纷,也不管江莉莉和张小萍之间有什么矛盾,她小孩的损失都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在已经知道新加坡商业学院丧失开办酒店管理课程的资质后,学校还是把学生送去了新加坡,这一点,她一定要讨个说法。
江莉莉则说:“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中国学校校长会让他们的学生把留学费用不是汇到我们学校,而是汇到一个香港的私人账户,也没有学校直接和我们核实一下联合办学的事情。我觉得中国警方应该对此进行调查——看看这些学生来新加坡上的是什么学、发的什么文凭、学费究竟给了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