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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农民工为职业病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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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09 14:38:40|来自:山西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民工为职业病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2009-07-17 12:16:14 来源: 大河网(郑州) 跟贴 1157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而由于原单位据开证明,他无法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最终只能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进行验肺,为自己证明。


张海超向记者出示诊断书农民工开胸验肺
大河报7月17日报道
年轻农民工突患尘肺
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消息传出后,舆论一片震惊,一个农民工为自己维权不得不动手术开胸求真相,让人无奈又心酸。
7月15日上午,记者在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见到了张海超,他躺在床上一边输液,一边接受各路媒体的采访,从做完开胸手术至今,除了媒体接连的采访要求,张海超说他没有接到一个职能部门的电话。
今年28岁的张海超原本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夫妻恩爱,女儿乖巧。但生活从2007年8月开始转变,这年,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尘肺”对张海超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常年在耐火厂打工的他对这个病有所耳闻,知道是一种难治的职业病。
“从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我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车间里有很多粉尘。”张海超说,被医院诊断为“尘肺”后,他就怀疑是在公司打工期间得的这个病。
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位于张海超家不远处的新密市曲梁乡境内,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
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做了肺切片检查,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
无奈之下开胸验肺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
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
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
“这个结果我无法接受,北京和郑州各大医院都说我是尘肺,职防所却说我是肺结核,以前的肺检结果早就证明不是肺结核了。”张海超说,他把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拿给郑州职防所的医生,但没有得到认同。
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
“按照肺结核肯定治不好,难道我就这样等死了?”张海超说,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
“大夫跟我说了,从胸片上就能判断是尘肺,再动手术没有必要,也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
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院,郑大一附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上也写着“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于是,农民工张海超为了维权而“开胸验肺”的新闻就这样发生了。
职业病维权的困境
张海超“开胸验肺”后,做出“肺结核”诊断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各种指责让该所招架不住。7月16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该所副所长李国玉,他表示此事已让所里应接不暇。
“需要声明的是,我们的诊断结果并非肺结核,而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0+期,就是怀疑尘肺,但还不到一期尘肺的标准。”李国玉说。
至于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李国玉说:“我们也是对照胸片,严格按照尘肺诊断标准来判断的。”
对其他医院的诊断结果,李国玉不置可否。他只表示,该所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而上述医院并不是。
这两日,各地媒体的采访电话让郑州职防所压力很大。7月16日上午,记者采访结束时,张海超的家属应约来到郑州职防所。李国玉表态:“现在你们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请重新诊断,你要是不相信所里,我们可以邀请省里的专家、国内的专家来鉴定。”
而张海超说:“郑州职防所此前可不是这个态度,我们对诊断结果不服气,他们说不可能推翻自己的结论。”
如今,张海超以胸口挨一刀的痛苦换来了重新诊断的机会,其经历过于沉重。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论是否正确,整个诊断过程是否有人为误诊的可能,这个暂且不谈。张海超的经历却真实暴露出职业病维权的艰难处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张海超曾经有一次发现自己病情的机会,2007年1月,他参加过振东公司组织的体检,但公司并没有告知体检结果。直到今年1月6日他去新密市防疫站查询,才知道那次体检就发现肺有问题。“肯定是公司把体检结果扣下来了。”张海超说。新密防疫站的领导说,当时已通知单位让他去复查。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检查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史证明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多份材料。
张海超最初去申请职业病诊断时,振东公司并不愿提供这些资料,是在新密市领导的协调下,该公司才不得已提供了证明。振东公司副总经理秦永彬辩解为:张海超中间离开过,后来又去了别的单位,谁知道他后来干的工作会不会造成职业病。
通过采访不难发现,按照目前的职业病防治程序,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证明才能诊断,等于让企业“自证其罪”,这恐怕是很少有企业愿意做的。
即便是张海超最终得到了诊断的机会,却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就算最后证明郑州职防所的诊断错了,他们也可以以误诊为由解释,谁又能监管呢?”一位关注此案的律师说,从这个案例看,职业病的诊断似乎成了“独门生意”,其如何判定全是自家说了算。
此外,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乃至最终的工伤认定、赔偿是个漫长的过程。同为振东公司工人的张喜才2006年11月即被诊断为“尘肺Ⅱ+期”,但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了。
记者在刘寨镇老寨村采访时,不时有村民过来投诉,他们的亲人也有患上尘肺病的,但因为企业总是不愿意提供证明,现在仍然得不到职业病鉴定乃至赔偿。
“因为确诊不了尘肺,现在连治疗尘肺的药物也用不上。”张海超说,他为此病前后花费了八九万元,现在没钱只能回村里的小诊所用点消炎药,其他的治疗都谈不上。 (本文来源:大河网 作者:陈 辉)
话题:农民工为职业病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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