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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9 18:46:1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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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坛友的热心回复。回楼上的话,第一次我是让我同学(男)帮忙签证的,他写的和我女友是“朋友”关系,这么写应该也合适吧,不过是否有可能是因为他是已婚男人,以“朋友”名义帮我女友申请Visa是被拒签的一个 ...
lvweicissy 发表于 6-9-2009 15:32
男女朋友也是朋友关系啊,表格上没有注明情侣。
PURPLE说的是如果你GF之前有来过新加坡,而且又是在短期内往返,移民厅有理由不批。我觉得最好亲自去柜台询问。
然后再开个帖告诉水民之详情。这样我们也从中了解知道怎样帮助其他询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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