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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21:55:56|来自: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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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批准了!!!!
我太幸运了,,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情况,
老公08年10月被批准PR 的,他是NYP毕业,至今工作不到两年,但是从没有换工作,一直上交CPF。没有换地址。
我们都是87年的,比较年轻。09年他才满22到法定结婚年龄,我们在国内登记的。
09年8月结婚,09年10申请我依靠他申请附属RR,09年11月有叫补交家庭资料,2010年1月29批准
之前根本没报希望,因为我们结婚时间太短,而且我是国内大专毕业,老公基本工资才1800,现在NUS读本科的PART-TIME,(但是交申请时候还是写的NYP,因为NUS没有毕业。)
我觉得我们虽然结婚时间短,但都说CASE BY CASE,所以移民局会查到我们都是同一个地方出生了,肯定不会是假结婚,我之前也来过新加坡,白卡填的地址也是老公的地方,可能移民局会觉得我们都是谈了很久恋爱的,其实事实也是如此。
所以大家看了我的资料,就知道我们的条件真的太不好了,两个都只是大专,而且我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我的大专学校还不是特别好呢,
希望大家都是好消息,也谢谢之前给我帮助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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