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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09 10:02:0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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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On 于 8-10-2009 22:04 编辑
但是PR和SC需要服的义务可能是不同的啊,
当你的身份发生变化之后,随之的义务也有可能发生变化的啊
换一个角度讲:
新加坡政府免除你的 ...
结婚那段说明你没有普通的常识哦,这样说来移一次民就可以把合法婚姻变成不合法,还有人付天价的赡养费吗??
whataday 发表于 8-10-2009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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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移民政策的时候,如果他国法令不同,常识根本不成立。
新加坡赦免新公民服兵役,但是新加坡本国人就觉得是公民(男性)就需要服兵役,矛盾也就出来了。
不是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
任何你认为的移民常识都是需要有法令保护的,移民前的婚姻状况也同样,有明文规定的,不是一句常识就可以解释的。
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说要找到官网条文才是硬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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