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2009 08:54: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删一帖都有是否通知作者的选项,我都选择了通知,也写了一大堆原因
请你到分类广告的其他物品版找自己的帖子
你昨天又发上来的广告中已经链接了那两个帖子,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还能再找到它们。
我移走的帖子到了人家的版面,我就没有权限再管理了。所以你第二次发,我就别无选择,只能删除。但第一次移走的还在那个广告版里。
如果你坚持把人家广告版称做是回收站,我不知道那两位版主做何感想
在这里卖二手物品的妈妈们都没想挣钱,只是有效处理剩余物资而已。
不过大家都在遵守版规。
有个清爽的版面对每个来访的人都有益处。
我可不能给你链接,帮你做广告。嘿嘿,我不会上当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