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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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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9 00:08:3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管理员:
      我的用户id是 biaobiao333 ,加入狮城已近两年。昨夜突发状况,我已被列为“禁止发言”用户组。我的帖子都已被禁。。

       小弟收入不高,借贵宝地赚两饭钱。弹指间,近两年过去,虽说生意不火,但且尚能偷生。至今还没有过任何的投诉,这是最值得我欣慰的。如今郁闷至极,百思不解。。

      再看,若干些卖药卖文凭的仍然处于首页。才想起一年之前的相同遭遇,那时经好友兔兔糖指点迷津,“是顶相同帖子过多,导致系统自动禁止。”

故,请管理员网开一面,帮帮小弟。。
     小弟鞠躬尽瘁,万分感激!
     有空亚龙一叙,诶~~喝酒吃饭而已哦。。


biaobiao333 请求解禁~~~~~
发表于 19-12-2009 15:03:2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ID是我禁止的。
在用户报告里,接到对你的举报,你在卖避孕套的同时也卖【避孕药】。按论坛规定,封ID。http://bbs.sgchinese.com/viewthread.php?tid=1908047&extra=page%3D1&page=1

先不说新加坡是否允许私自贩卖避孕套,单从你发的帖子的版块和顶贴数量来说,也违反规定。
1,【多版块】发布相同内容的卖避孕套的广告帖子。
2,同一个版块【重复】发布相同内容的广告帖。
3,一个帖子里面【频繁顶贴】。

http://bbs.sgchinese.com/search.php?searchid=1148&orderby=lastpost&ascdesc=desc&searchsubmit=yes

避孕套.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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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9 15:06:4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米姐 你也照顾下我的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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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9 21:26:4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哦~那
1.我从来没有卖过什么药,试问谁会投诉我卖药呢?难道是买药的不可能吧??那会是什么人投诉呢。。你找那个人,让他报警抓我,投诉做什么,我想现在达到他的目的了吧。:P

2.自贩卖避孕套,私贩不敢当,至少经过报关海关进来。没有营业执照是真的,难道在这样一个交易平台上那些个卖衣服、卖化装品、卖首饰、卖减肥要的都合法?都有营业执照?付$100每月在顶置区的都有齐全执照。也不见得哦?

3.顶帖过多,单一版块有重复帖是我的不对,那看我最早的是什么时候的,一直到现在了~~至于顶帖过多,在这里做些小买卖的,有谁不顶自己的帖啊,我每天顶一次,每次打开都是在活跃贴的最后..那么哪些?矛盾?

4.我不想多说有多少离谱的帖至今还经常出现在首页。投诉!我可以在1小时内投诉多少卖商品的贴。或是那些错误的行为,那么,能在贵平台生存下来的又能有几个呢???

a.严重声明,我从来没有卖过任何药,我接受过高等教育,我懂法律。我卖套,要卖药我来说太方便了,可是我从未做过。

b.我不想多说有多少离谱的帖至今还经常出现在首页。投诉!我可以在1小时内投诉多少卖商品的贴。或是那些错误的行为,那么,能在贵平台生存下来的又能有几个呢???

小米: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错的地方,我可以改..就这样一板打死我,好像..(就当我是在判决后的申诉)
        哎...不多说了..给次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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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9 22:13:2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好歹还有错,我就是因为指出某个卖耳机的卖的是假货,在骗人,被那个卖耳机跑来说我毁谤他,然后就把我禁了,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管理员敢站出来给我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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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9 23:44:1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youqi612


    我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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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9 23:47:1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biaobiao333333

行。
多版块发帖,禁言1个星期。
频繁顶贴,禁言1个星期。
合计禁言2个星期。14天以后ID自动解封,帖子内容恢复。
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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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9 23:51:3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好歹还有错,我就是因为指出某个卖耳机的卖的是假货,在骗人,被那个卖耳机跑来说我毁谤他,然后就把我 ...
camty2009 发表于 2009-12-20 22:13



    不是没有人敢,你这句话说得。。。。。
不是我处理的,看到了又能怎样?我不知原委,不好表态。
等处理你的那个管理员来答复你吧。不是不敢,是他没有看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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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09 11:11:1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老鼠爱小米


几天了,作为管理员,都没有看到?管理员称职吗?不过好歹你算是第一个表达回应的管理员,这点我还是比较欣慰的,起码有人说看到了,别都选择性失明就行。再说那个帖子我被禁言,所以网友都看不到我的回复,但我想管理员应该看得到吧,去看一看再斟酌斟酌总应该下个结论吧,我相信处理这件事的管理员一样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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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09 17:27:2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卖药和文凭的我们见到一律都是锁定ID处理,但是我们不是铁人,不可能24小时在线。但是我们的规定是一样,你看到的只是我们没有来得及处理而已。

置顶帖子已经很详细的说明了卖药这些违法新加坡法律,所以本论坛不欢迎任何此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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