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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新加坡建屋局新规定房东必须提交房客资料这样会涨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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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07:56: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了这项新的租房条例,建屋局的其他规定维持不变。屋主出租房间时,仍然无需取得建屋局的同意。屋主也必须继续住在单位里,并避免屋子过于拥挤或对邻居造成不便。三房式组屋最多只能出租一个房间,四房式、五房式和公寓式组屋则最多可出租两个房间。一房式和二房式组屋的屋主,依旧无法出租房间。   组屋的租户人数限制也保持不变,三房式组屋最多只能住六人,四房式、五房式和公寓式组屋则顶多可以住九人。
  另外,根据建屋局规定,屋主不能马上出租整个新组屋单位,受津贴者须住满五年,不受津贴者则须住满三年才能出租整个单位。屋主事先也须取得建屋局同意。
发表于 16-1-2010 07:58: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现在政府都在查了。本人在勿落前几天有一个公司查到六个他们公司的人住同一个房子后面比较迟进去的两个人被公司赶回中国了。借口是违反了新加坡法例
。如果这样子的话房租会涨吗?狗屁新加坡真不让我们中国人活下去了。!在这根本就没有钱赚如果不省点的话根本就没有多少钱可以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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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11:32: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就是如果屋主报了租客信息,他就得如实报所得税,和不受津贴的屋产税, 这样的话,等于屋主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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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11:35: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定早就有了,只是新年又重申了一下,政府要开始下力气严查了而已,针对那些出租房屋“超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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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11:43: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会涨吧。。
就跟HDB通报一声,没多难。。。像我们这种本来就都有把租金收入呈报税务局的人来说一点都没差。。。反而,没良心的屋主还可以趁机起价。。。把成本转移到房客身上。。。
再加上那些非法出租房子的屋主,或是屋子里住了太多人的屋主可能会被迫把1,2个房间收回,以保持在合法的出租范围里。。。因此可能会有更多人被迫搬迁。。到时候,一股找房热可能会让房价不降反升。。。
这是我个人想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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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11:52: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决定买房了。。。。。。T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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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11:57: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决定买房了。。。。。。TNND
zetachenyue 发表于 16-1-2010 11:52


不鼓励用粗话哦。。。。
哈。。。。。。。
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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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12:38: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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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17:14: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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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0 17:23: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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