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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singapore

[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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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22: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eo2426
我的意见是:夫妻一起申请比你个人申请是利大于弊。
isingapore 发表于 18-1-2010 16:15


谢谢回复!
非常感谢你的支持,我同意你的看法。
我们的疑惑是,我个人申请比较稳妥,因为我有邀请信。担心两人申请会增加同时被拒的几率。
因为邀请信只能对我一个人有效力。最近听说一些PR配偶申请没成功的例子,担心因为配偶的条件不足而同时拒绝。

可能有点患得患失了。
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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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25: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本帖最后由 isingapore 于 18-1-2010 16:27 编辑

回复 44# wengewenti
你好,首先很抱歉没有看到你的咨询,现在给你回复,你的PR,是2009后半年调整的结果,我认为你的专业还是可以的,我最近也在研究今年的PR形式,根据我目前的看,你的申请等华人新年后再看看,因为2月1日后,有新的条例出来,我目前在观望!或者到时你再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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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25: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isingapore

假设我的成功率很高,是不是分开申请的策略总的成功率较大?起码不会出现同时被拒。
当然,前提是我的假设成立。目前来看,我同学有PR邀请信的都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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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26: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3# leo2426 ,如果你有邀请信,我建议你跟太太一起就可以了,自信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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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29: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engewenti
你好,首先很抱歉没有看到你的咨询,现在给你回复,你的PR,是2009后半年调整的结果,我 ...
isingapore 发表于 18-1-2010 16:25


你真的很热心,而且客气。 大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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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33: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wengewenti 我只是希望你们少走弯路,都在新加坡顺顺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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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35: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eo2426 ,如果你有邀请信,我建议你跟太太一起就可以了,自信一点!
isingapore 发表于 18-1-2010 16:26



您说的我都不好意思再问了。
其实我也很不好意思不给她申请。

但是我们两个条件相差比较大,这个是我不自信的来源。不知道ICA会多大程度来考核配偶的条件。

最坏打算 就是两人被拒 然后我再单独申请 我也能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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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37: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9# leo2426 你的太太依附在你之下,意思好像你是她的担保人一样,您既然够了,那么一起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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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37: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有个KLEVIN70也像LZ如此的热心,希望LZ不要学前者,所做的事情。
观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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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16:41: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 大奶勒子 谢谢你对大家的提醒,我不是办理中介的,我只是帮大家一个小忙!我的工作很优越,闲来无事!我是过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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