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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ppycool 于 24-1-2010 00:35 编辑
我是EP,然后去年5月底来新加坡的。
试用六个月。
那么应该在11月底转正的,但是当时因为有项目在做,领导跟我说没问题的不用担心,这个事情晚几天早几天都无所谓的。那么我也没有多想什么。
知道这个周五,也就是转正日期都过了两个月了。我的经理才给我做试用期表现评估。然后给我打了好几个一分的。四分最高,最低零分。有些事情跟我不管我的事也算在我头上。比如说,我的JD里面有一条是去现场做质量管理,但是我们压根就没有接到这方面的job,然后这个居然也给我1分。最后的总分是D,就是说表现低于target,最差的那类。 然后跟我说试用期延长三到六个月。经理给我的理由是:你试用期作的项目太少了(其实是我们部门新开的,没有怎么接到生意),我们还不能看出你是否胜任这个职位,所以要延长试用期。但我认为这不是我的责任,我是技术方面的人员,不是销售和市场方面的,所以这个不是我的责任啊。
我想请问:新加坡这里的规定到底是怎么样的?
因为在中国,到了转正日期公司不辞退,而是照常上班,也付工资给我 就是视为自动转正了。而且假如不续约,必须有十分正当的理由才行的(我认为我们经理给出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新加坡这里是这样的么?
我现在听到的风声是,我们部门生意不怎么多,所以领导们招了我又后悔了。所以找借口辞退我。可能已经过了转正期两个月了,所以也不好说马上辞退,只能说延长试用期了。我猜想有可能到了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再找个借口辞退我。因为我PR还没申请下来,10月19日申请的。(我国内名牌本科,研究所的硕士,P2)六个月的时候申请的,希望大么?
我应该怎么办? 采取些什么自我保护的手段呢?
我已经跟我经理说了,我对打的分数有异议,希望重新再讨论一下分数。
谢谢
PS:最要命的是当初转正时候的跟我说没问题的领导现在跟我不是一个部门了,跟我说:你的经理给你打的分数确实比较严格,一般我们都很少给2,都是给3的,不过你们部门的事情我现在也不好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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