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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pm

[职场] EP第一年来新加坡,8月18号工作,请问报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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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 13:08: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sxgr


    你雇主withhold你薪水当然是另外一种算法,没必要为这种事情抬杠。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没有cease your employment with your employer,你的雇主是不可以withhold你的薪水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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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 13:10: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还有提醒一下,从今年开始,IRAS开始严格审查公司税和个人税的compliance,我的好多客户都已经收到传票,这也是IRAS enforcement division senior manager亲口认可的。报税的时候还是严格按照新加坡税法来报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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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0 18:46: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上面各位的回复!好长时间没来,今天刚来所以回帖给大家汇报一下情况!

因为我的EP合同是3年,虽然去年我没有满183天,但IRAS说给我算tax resident,同样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给没有工作的妻子和未满18岁的孩子claim relief。这个是IRAS的staff在email里两次强调了的。因为现在还没有收到税单,所以暂时没有最后的结果。

谢谢wangjuabc的热心回复!按照我的情况,似乎和sxgr说得比较一致!我所报的收入是公司出的每一分钱!包含relocation fee 及报销的机动补贴等(不用自己填表,登录IRAS系统就可以看到所有费用,如果没有其它和本公司无关的收入)。

我的感受是,有问题多问IRAS的人,他们还是很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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