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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ianasg1103

我的陪月是个贼 - 切勿雇佣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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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12:40: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请的月嫂也叫秀娟,有个妹妹在新加坡 女儿是PR 在这里工作 是不是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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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13:04: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是不是她呀
Picture 0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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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16:00: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kellykek


    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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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16:10: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找来找去,好像找的陪月的都是那几个,汗。。。。这种拿着旅游的幌子来坐月的月嫂,以为偷了东西神不知鬼不觉还偷上了瘾,应该直接在移民厅记录在案。以后不给她出来新加坡这么久,她就做不成月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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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16:19:4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妈妈还给了她很多衣服和茶叶,我这个人一向大大咧咧,没注意钱财方面她有没有动手脚 ,真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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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16:20: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ianasg1103 于 23-3-2010 16:22 编辑

她目前是拿她女儿给她办的5年的LSVP. 如果有犯罪记录的话,应该是拿不到这么久的了.据她讲,做了很多中国人. 我在没发现她偷东西之前,跟她聊天,她说中国人都很看得开,也许就因为这样,才偷我们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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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16:25: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ianasg1103 于 23-3-2010 16:32 编辑

回复 18# kellykek
我劳工也不对,钱包就放在厅里,也不知是引狼入室还是引蛇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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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16:26: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写信给移民厅取消她的LSVP,不然又要去害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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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20:49: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所以说以后最好还是找可以信任的,做月本身就够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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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0 22:28: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哪,这里的月嫂可以挣到2000新币,合10000元人民币了!
竟然还是个贼,真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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