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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落虹之雨 于 12-4-2010 20:45 编辑
大家好:
今天回来被屋主告之房子的洗手间漏水要我们赔,也没找到相关的法律版块,就在这里发贴求助下、、请知道新加坡相关法律或这类情况的帮帮忙给点建议。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们租了一套3+1的房子在义顺291二楼、、楼下是食阁、、、两年的合约到今年6月底,但经过大家(原屋主、新屋主、合约签署人我)的口头协商,房子在3月22号在法律程序上过渡给新屋
主,然后原屋主支付4月份的房租给新屋主让我们继续住到4月24号搬家,3月22号男新屋主一个人进来住客厅(说是刚接手没申请整套出租,必需得有屋主在)到4月24号收房、、、并且收了我们500
块钱的押金、、、结果3月22号时新屋主全家人都搬了进来(老婆还有两个很小的小孩子)住客厅。
今天回来被屋主告之楼下食阁的人过来说我们主人房的洗手间漏水,装修费用和食阁的人各一半,这是新加坡法律、、刚好主人房是我在住的,费用要我们出、、、但谁都知道,这不可能是人
为的问题,新屋主自己也承认这是房子老化引起的问题(这房子已经17年了),但费用还是要我们出、、、、请问新加坡有这方面的法律吗,这费用应该由我们给吗?
请好心人帮帮忙或给点建议,谢谢!在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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