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3-4-2010 15:41: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两个PR,老公在国内工作,没有给新加坡政府做贡献,所以公公婆婆的就在意料之中被拒了(婆婆甚至还是一年多以前我EP的时候还拿过半年的LTSVP呢,不过是人力部开的吧,但是FIN有延续性,应该也算extend?)。我妈妈的是我担保的,所以就批准了五年。
从我家的CASE看,我觉得担保人有没有做工还是很有影响的。另外如果两个都做工,政府可能会看一家人一共负担多少个dependents,双方父母这么多人的话可能ica会不批?只是猜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