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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9年5月被老板cancel WP回国了
当时的男朋友(现在的老公)PR在process中
2009年8月老公拿到PR,给我申请的旅游签证,我10月过来的新加坡
然后11月在大使馆注册结婚
紧接着提交了LTSVP的申请
1个月后批准
现在刚找到工作,公司正在为我申请wp
我之所以觉得我犯法了是因为我最近打算申请pr,(当然是老公帮我申请)
可是我看到MOM的规定说现在的或者曾经的wp holder要结婚一定要通知mom,要不不得结婚
我算是曾经的wp holder吧,可是我没有跟mom申请啊。不光结了婚,还拿到了ltsvp。这是不是犯法啊?我突然想到这个问题好像很严重。求解!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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