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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10 09:31:2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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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新加坡籍,离婚分一半。如果是PR,难道就不能分到一半?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5-7-2010 20:06
PR不用在新加坡离婚,不按新加坡法律。按中国法律,没有分一半财产的说法,对女方的保障小多了,哪让中国男女平等呢。
再回到房子,房子即使有你的名字,但从来没有贡献,从法律上来讲,收益归贡献给房子的人。
新加坡法律保护女方(不像中国,男女平等的),法院会在总体财产的基础上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当然,分一半也是含糊的不准确的说法,没有这回事。只是保障赡养费而已。
不过,给赡养费人家也是有根据的,即平常有给你家用。人家分分钱都是分得很清楚的,哪像中国男的:钱都给老婆了、结果老婆还想着以后如果离婚了要这样那样。。。。有点被卖了还替人数钱的味道,哈哈。
以前那个叫什么的北京女的,嫁给新加坡富人之后又离婚,不过就为了多要一点赡养费而已,要分人家家产是不可能的。就那样,还要提供证据对方如何给自己赡养费的,结果她自己提供假的信用卡消费单据,被判坐牢还是罚款了。把中国人的名声搞坏从她开始,始称小龙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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