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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著
戊寅三月讲于温陵大开元寺
自今日始,讲三日,先说此次讲经之方法。心经虽仅二百余字,摄全部佛法。讲非数日,一二月,至少须一年。今讲三日,岂能尽。仅说简略大意,及用通俗的浅显讲法。(无深文奥义,不释名相,一解大科。)
效果
一、令粗解法者及未学法者,皆稍得利益。
二、又对常人(已信佛法)仅谓心经为空者,加以纠正。
三、又对常人(未信佛法)谓佛法为消极者,加以辨正。
(先经题,后经文。)
经题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前七字为别题,后一字为总题。
般若—梵语也,译为智慧。
┌常人之小智小慧┐
├学者之俗智俗慧┼非
├二乘之空智空慧┘
└照见五蕴皆空,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之大智大慧。
┌小智慧 小聪明┬亦云有智慧,与佛法相远。
│ 小巧─┘
├俗智慧 研学问,上等人甚好,亦云有智慧,但与佛法无涉。
└空智慧 小乘人。
波罗蜜多,译为到彼岸。(就一事之圆满成功言)
若以渡河为喻
动身处………………此岸
欲到处………………彼岸
以舟渡河竟…………到彼岸
约法言之
│此岸………轮回生死 须依般若舟,乃能渡到彼岸。
↓彼岸………圆满佛果 而离苦得乐。
心,有数释。一释心乃比喻之辞,即是般若波罗蜜多之心。
(心为一身之必要,此经为般若之精要。)
┌大般若经云:余经犹如枝叶,般若犹如树根。
引证├又云:不学般若波罗蜜多,证得无上正等菩提,无有是处。
└又云:般若波罗蜜多能生诸佛,是诸佛母。
案般若部,于佛法中甚为重要。佛说法四十九年,说般若者二十二年。而所说大般若经六百卷,亦为藏经中最大之部。心经虽二百余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义,毫无遗漏,故曰心也。
经,梵语修多罗,此翻契经。契为契理契机。经谓贯穿摄化。
经者,织物之直线也。与横线之纬对。
此外尚有种种解释。
此经有数译,(七译)今常诵者,为唐三藏法师玄奘所译。
已略释经题竟。于讲正文之前,先应注意者。
研习心经者最应注意不可著空见。因常人闻说空义,误以为著空之见。此乃大误,且极危险。经云:宁起有见如须弥山,不起空见如芥子许。因起有见者,著有而修善业,犹报在人天。若著空见者,拨无因果则直趣泥犁。故断不可著空见也。
若再进而言之,空见既不可著,有见亦非尽善。应(一)不著有,(二)亦不著空,乃为宜也。
(一)若著有者,执人我皆实有。既分人我,则有彼此。不能大公无私,不能有无我之伟大精神,故不可著有。须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业。
(二)若著空,如前所说拨无因果且不谈。即二乘人仅得空慧而著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业也。
┌真空(非偏空、偏空不真。)
故佛经云┤
└妙有(非实有、实有不妙。)
真空者,即有之空,虽不妨假说有人我,但不执著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虽不执著其相,亦不妨假说有人我。
如是终日度生,实无所度。虽无所度,而又决非弃舍不为。若解此意,则常人所谓利益众生者,能力薄弱、范围小、时不久、不彻底。若欲能力不薄弱,范围大者,须学佛法。了解真空妙有之理,精进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业也。
或疑心经少说有,多说空者,因常人多著于有,对症下药,故多说空。虽说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若见此真空,即真空不空。因有此空,将来作利生事业乃成十分圆满。
合前(三)非消极者,是积极,当可了然。世人之积极,不过积极于暂时,佛法乃永久。
般若法门具有空与不空二义,以无所得故已前之经文,皆从般若之空一方面说。依此空义,于常人所执著之妄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使破坏至于彻底。菩提萨埵已下,是从般若不空方面说,复依此不空义,而炽然上求佛法,下化众生,以完成其圆满之建设。
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勫,然后良好建设乃得实现也。世有谓佛法唯是消极者,皆由不知佛法之全系统,及其精神所在,故有此误解也。
今讲正文,讲时分科。今唯略举大科,不细分。
大科 心经大科┬初显了般若─┬初经家叙引
└二秘密般若 └二正说般若
由序 再就说法之由序言,此译本不详。按宋施护译本,先云,世尊在灵鹫山中入三摩提。(三昧、译言正定等)舍利子白观自在菩萨言。若有欲修学甚深般若法门者,当云何修学。而观自在菩萨遂说此经云云。
正文
观自在菩萨
┌约智 观理事无碍之境,…自利之妙用┐
观自在 │ 而了达自在。 ├智悲双运、自利
(即观 │ │利他故得观自在之名
世音) └约悲 观一切众生之机,…利他之妙用┘
而化度自在。
菩萨 ‘菩提萨埵’之省文,是梵语。
┌菩提——觉……………以智上求佛法。
└萨埵——有情…………以悲下化众生。
(即众生)
此外有多释。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浅…人空般若—二乘人入。(人空者、人体为五蕴之假和合、
深│ 其中无有真实之我体)
└深…法空般若—菩萨入。(法空者、五蕴亦空、如后所明。)
照见五蕴皆空
五蕴,即旧译之五阴也。世间万法无尽。欲研高深哲理及正当人生观。应先于万法有整个之认识,有统一之概念。佛法既含有高深之哲理及正当人生观,应知亦尔。
此五蕴,即佛教用以总括世间万法者。故仅研五蕴,与研究一切万法无异。蕴者,蕴藏积聚也。五蕴亦称为五法聚,亦即五类之义。乃将一切精神物质之法归纳于此五类中也。
┌色蕴…障碍义 即一切相障有碍之处境。──┐
│ 与物质之义相似而较广。──┴境处
├受蕴…领纳义 即对于外境或苦,或乐及不苦不乐等─┐
五 │ 之感受。此与今时人所习用之感情一 │
│ 词(即是随官感印象而生之官感感情 │
│ )甚合,若作了别解之感觉释之则非 ├内心
蕴 │ ,因了别乃属识蕴也。 │
├想蕴…取像义 即取著感受之印象而思想。 │
├行蕴…造作义 即对外境之动作。 │
└识蕴…了别义 即了别外境,变出外境之本体。───┘
┌由外境色…………而感著种种受 轮转
├由种种受…………而引起种种想 生死
├由种种想…………而发起种种行
├由种种行…………而薰习内心之识 循环
└由内心之识………而变成外境之色 不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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