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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无奈在此向各位朋友请教一个问题,如果有我同样经历的朋友,大家可以认识切磋一下。我拿新加坡PR近十年,前两年在国内生孩子,孩子生下后我与先生回新帮孩子申请了公民,此时孩子留在国内。半年后孩子要来新,需去国内的出入境办理相关出境手续。此时问题出现了,我户口所在地(广东省的某个市)的**要求取消我的户籍以及消除我国内的身份证,然后才开证明让我的孩子出境。当时我与他们理论:我虽然是新加坡PR,但我拿的是中国的护照,我仍是中国人。为什么不能保留我的户籍?对方的回答是:拿国外的永久居留权就不能保留国内的户籍,这是国家政策!此时因着急让孩子来新无奈下只能选择放弃本人的户籍及身份证。事过后本人仍不甚了解,颇有心伤-----一个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却已无名无份。目前,想回国买房,又触到我的“伤心处”,想落实户籍,却不知从何下手。怕是与我们国内的政策相抵触了,或者又怎么了?本人愚钝还望了解相关政策的朋友指点。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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