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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杨某委托律师来到福建龙岩新罗区人民法院,答应愿意主动履行13年前原有的四件被执行案件,总标地额达120多万元。被执行人此举缘于执行法官的一份被执行人曝光名单。他说“原以为那么长时间了,法院不会来找了,想不到法官还到乡镇村发执行曝光名单,让我感觉自己的面子上过不去,还是主动履行算了,免得睡觉都不安,也影响自己的生意……”(转载于:中国民事执行网)
今年来,新罗区法院转变执行思维,加大制裁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加大处罚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的力度,进一步挖掘执行潜力,增强了法院执行的威慑作用,针对一些被执行人爱面子,怕影响自己的个人诚信和融资贷款的心理,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全天侯、全方位的“立体执行”曝光机制,让“老赖”无处遁行。该院首先向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发放媒体曝光告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的,除了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外,让他们在媒体上曝光。该院选择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设立“执行曝光台”固定栏目,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个人进行“立体曝光”,督促他们包袱自动、及时履行义务。不少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法院曝光债务人的做法表示感谢和大力支持,取得良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树立了法院的司法权威。自开展“立体执行曝光”机制以后,有145名被执行人在看到《媒体曝光告知书》后主动到法院来履行还款义务,标的额达388万余元。
该院还充分利用“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主动向8商业银行发出《风险防范建议书》,今年以来,仅信用社就拒绝了12户不良信息的贷款人贷款,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努力实现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同时,该院还拓宽救助渠道,与当地慈善总会建立了执行救助与慈善救助对接机制,从2008年起,新罗区慈善总会每年拨出10万元用于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群体。现该院已向48位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慈善救助款13万余元。此做法得到了福建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的高度肯定,并在福建全省给予推广。
“‘立体执行曝光’机制的实行,一方面可以减轻执行干警的工作压力,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另一方面可以从心理上给被执行人造成巨大的思想压力,迫使他主动履行执行款项,减少社会的对立面,对于维护地方的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新罗区法院余院长对笔者道出了立体执行曝光机制设立的真谛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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