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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10 15:50:4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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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别气了,论坛嘛,你有权力发帖,别人也有权力讨论。 有些站在租客的角度, 有些站在房东的角度,本来就是很争议的话题。看你是从哪个角度想问题的, 重点就是很多人都不能站在客观的角度给意见。。先不管楼主是中国人还是新加坡人,就说租给两个中国人吧,有人就会大作文章。。正常,正常。。
个人认为既然决定出租房屋,就一定会有类似问题,毕竟每个人都是在一定的协议下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房客会遇到不合理的房东,房东也会遇到不合理的房客。 建议下次租房合同flexible一点,先声明如果大家住在一起不愉快都可以提前通知走人。 本来嘛,租房子你情我愿,大家住在一起,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合多难受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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