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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惠能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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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0 22:00: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看门狼 于 14-10-2010 11:52 编辑

圆寂涅槃
延和元年(712年)惠能回至新州,命门人建报恩塔。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年),圆寂于新州国恩寺,世寿七十六,唐宪宗谥号大鉴禅师。惠能圆寂后,其真身不坏,被运回韶州(今广东韶关)曹溪,其门人裹综涂漆,保持其生前形像。其肉身像至今还保存在南华寺,供奉在灵照塔中。
柳州刺史柳宗元撰《曹溪第六祖大鉴禅师碑并序》。元和十年(815年)刘禹锡因曹溪僧道琳之请,撰《曹溪大师第二碑》。
禅法
惠能的禅法以定慧为本。他又认为觉性本有,烦恼本无。直接契证觉性,便是顿悟。他说自心既不攀缘善恶,也不可沉空守寂,即须广学多闻,识自本心,达诸佛理。因此,他并不以静坐敛心才算是禅,就是一切时中行住坐卧动作云谓裡,也可体会禅的境界。
惠能又曰“先立无念为宗”,“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所谓无念,即虽有见闻觉知,而心常空寂之意。“自心归依自性,是皈依真佛。自皈依者,除却自性中不善心、嫉妒心、谄曲心、吾我心、诳妄心、轻人心、慢他心、邪见心、贡高心及一切时中不善之行,常自见己过,不说他人好恶,是自皈依。常须下心,普行恭敬,即是见性通达,更无滞碍,是自皈依。”
典籍阐述
惠能曾告戒僧侶法達,不要錯解法華經中意義。神秀把佛教理論“戒、定、慧”解釋為:“诸恶莫作名为戒,诸善奉行名为慧,自净其意名为定。”而惠能則另有不同解說:“心地无非自性戒,心地无痴自性慧,心地无乱自性定。”然而,惠能亦一再強調「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故名頓漸」、「法即無頓漸。迷悟有遲疾。」,所以認為頓漸只是假名,佛法只為一乘法,「說即雖萬般。合理還歸一。」
禅宗从达摩始百余年间皆以《楞伽经》相印证,故亦称为楞伽宗。达摩的三传弟子道信开始兼以《金刚》等经为典据,到了惠能即以文句简单的《金刚经》义代替了《楞伽经》,其目的在于摆脱名相烦琐的思想束缚,而单刀直入求得开悟。
发表于 14-10-2010 11:56: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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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看门狼 于 15-10-2010 21:22 编辑

  达摩的禅法
     这里所说的禅法不仅包括对坐禅修行方法的规定,而且也包括对禅学的见解及其所依据的佛教理论。下面主要根据柳田圣山所校编的《达摩的语录--二入四行论》(下简称《四行论》,凡引柳田校本用1、2等标出段落)并参照铃木大拙《校刊少室逸书及解说》中的《二入四行论》等,从四个方面概要地介绍达摩的禅法。

     (一)“二入四行”--从禅观和实践两个方面使自己达到觉悟解脱

    “二入四行”是达摩禅法的基本要求。二入是理入、行入;行有四行。理入是纲,行入是目,纲举目张,二者相辅相成。

    何谓理入?《四行论》说:

    “夫入道多途,要而言之,不出二种:一是理入,二是行入。理入者,谓借教悟宗,深信含生凡圣,同一真性,但为客尘妄覆,不能显了。若也舍伪归真,凝住壁观,自他凡圣等一,坚住不移,更不随于文教,此即与理冥符,无有分别,寂然无为,名之理入。”(《四行论》2段)

    是说达到觉悟解脱(入道)虽有多种途径,但最重要的有两种:一是理入,即通过归信和修学佛教而体悟觉悟的要旨(宗),深信自性本心(真性、佛性),本来与佛、菩萨无别,只是由于被情 欲烦恼(相对于本心,被称为客尘)污染,才使它不能显现;如果能够凝心坐禅壁观,在内心断除一切情 欲烦恼和自他、凡圣等差别观念,不再执着于文字,便使自己的认识与真如佛性之理相契合,达到寂然无为的解脱境地。

    所谓“壁观”可以作两层含义的解释。一是如同《景德传灯录.达磨传》所说的那样:“面壁而坐”,“端坐面墙”,即坐禅时面对墙壁(不管是禅室的墙壁还是山洞的石壁),由于墙壁静止并色彩单调,容易使人入定;二是如同唐宗密《禅源诸诠集都序》卷二所解释的:“达摩以壁观教人安心,外止诸缘,内心无喘,心如墙壁,可以入道”,是说使心与外界完全隔绝,凝心入定,达到连自己呼吸也感觉不到的地步(《大安般守意经》:“气出入不尽为喘”),心如墙壁那样寂然不动,由此可达到觉悟。

    “与理冥符”,使自己体悟的内容与真如实相(理)相融无间,也就是达到觉悟。东晋竺道生曾说:“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理智忘释,谓之顿悟”(陈慧达《肇论疏》引);“真理自然,悟亦冥符”(《大涅槃经集解》卷一引道生的序文)⑩。

    何谓行入?“行”相对于“理”,不仅指修行,也包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和表现。“行入”是要人通过以下的“四行”,即四个方面的修行、表现来达到觉悟解脱(入道)。

    1、报怨行:在遭遇任何苦恼之时都认识到,一切今世的痛苦遭遇都是自己前生的恶业所造成的,因此不应当怨天尤人,而应“甘心忍受,都无怨诉”。有了这种认识,便“与理相应,体怨进道”。

    2、随缘行:既然一切是因缘所生,众生也“缘业所转”(依前世业因轮回),没有独立不变的主体(无我)。生活中的苦乐是由内外缘分决定的,如若碰到荣誉顺心之事,应想到“是我过去宿因所感”,缘分一尽便化为无,何喜之有?“得失从缘,心无增减,喜风不动,冥顺于道”。

    3、无所求行:世人皆有贪求之心,智者体悟真理,“安心无为,形随运转,万有斯空,无所愿乐”,想到久居三界,有身有求皆苦。达到此种认识,便会息灭贪求之心,“真为道行”。

    4、称法行:“法”即为“性净之理”,“此理众相斯空,无染无著,无此无彼”。经曰:“法无众生,离众生垢故;法无有我,离我垢故”。如果能认识此理,就应当按照大乘佛法生活和修行、教化众生。具体来说就是修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智慧)。所谓般若,重要是对空义和中道的体认。并提出,虽修六度,但又要做到无心,不执着行相--“不取相”,“无所行”。(《四行论》2段)

    以上四行中的“理”、“道”、“法”、“性净之理”与“理入”的“理”、“真性”大体是一个意思,就是大乘般若理论所说的毕竟空、诸法实相、中道、真如、法性等,也是佛性学说中的自性、自心、心性、佛心、佛性。

    这里想指出的是,《续高僧传.达摩传》所引的“称法行”,仅有“称法行,即性净之理也”一句,而关于性空的描述和修行六度的要求,则见于《楞伽师资记》和敦煌本《二入四行论》等。其中的六度,实际已包容了前三行的要求。由此可以认为,“理入”是要求在禅观中体认真如佛性,“行入”的四项是要求在日常修行、传教和生活中贯彻契合于真如实相的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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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0 21:23: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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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0 21:24: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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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0 21:25: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剛经
大乘佛教重要經典之一,為出家、在家佛教徒常所頌持。20世纪初出土于敦煌的《金刚经》,为世界最早的雕版印刷品之一,现存于大英图书馆。
金刚经属于《大正新修大藏經》中般若部的经典之一,主要讲述大乘佛教的空性与慈悲精神。由于该经旨在论述成道境界,即無上正等正覺,在佛教中亦为“不可说境界”,故盡管经文篇幅短小,其文字结构仍然晦涩复杂。经文中强调“真理”本身的不合逻辑,必须躬亲体验才能感悟,而无法透过文字和简单逻辑推理而得。由于其精神与禅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理念相契合,《金刚经》在禅宗五祖弘忍、六祖惠能以後的禪宗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其影响也随之源远流长。
佛教運用“金刚”來形容教法的堅固和能夠破斥外道,而不被外道所破壞。
由於人們認虛為實、認假為真,所以頑固地執著自我和外部客觀世界是真實的,由此造作無量無邊的身業、口業、意業,並且受這三種業力的牽引、拖累,以致長劫地生死輪回,經受不可言狀的種種痛苦,始終無法獲得自由和解脫。在佛教释义中,金剛般若波羅蜜多,靠著無上智慧的指引,就能夠超越欲界、色界、無色界,最終到達涅槃寂靜的彼岸,這就是本經題的深刻涵義。
本經缘起
一切的煩惱和痛苦都跟物質和精神有關係,尤其是跟心靈和感情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解空第一”的佛之大弟子須菩提尊者向佛祖請教問題,如何调整与掌控这颗心呢?
修行漸次
眾生與修行者最大的差別,在於眾生執著四相(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而輪迴不斷,而修行者能於佛法中逐步領悟並離四相,直至證悟原始佛性。
执着四相
•        執我相:因我執、貪愛執著而有自我意識、肉身的表相,进而眾生做凡事都以我為出發點。
•        執人相:因有我相,透過五官受外在境界影響於“識田”中映射出人的表相,进而產生七情六慾等變化。
•        執眾生相:因執有人相,因意識、觀念、共業相投,產生團體如家庭、國家、ZF、星球等,聚合而居,眾生個體之間有複雜的因緣交錯(執著人相、眾生相者,為法執,意即對一切相對變化映射有所執著:我與人、好與壞、善良與邪惡、大與小、黑與白、無明與解脫、煩惱與佛法等)。
•        執壽者相:舉凡意識、肉體、四大元素等,皆由因緣所生而不斷生滅,可推至前無始無明與後無始無明,永無止盡(執著壽者相,為空執,意即陷於任何種類的相對變化裡於前無始無明與後無始無明之間,無法遁脫因緣假合之有壽之相)。
摒離四相
佛祖對弟子須菩提的開示就是:菩薩、大菩薩們要想獲得身心安寧,首先要修福、度無量無邊眾生,雖然救度了無量無邊的眾生,而心中不能存留我度了眾生的概念。也就是說,菩薩要去除“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如果没有去除,就不是真正的菩萨。
•        離我相:首先必須行三大佈施:財佈施(施予錢財)、法佈施(施予能轉化執著的出世間佛法,或能解決問題的入世間理論或準則)、無畏佈施(施予能使人安心安定的各種作為),去除貪愛執著,進而遠離贪嗔痴等“三毒”,認清自我肉身與意念為空虛幻有,没有值得执着的地方。
•        離人相、眾生相:修行離我相時,必須利用佛法,循序渐进破迷開悟。因此即便已經離我相,但卻會執著於用來離我相的佛法,通稱為法執,也就是執有人相與眾生相境界。佛法本質也是空虛幻有,佛法對於已見性(或可稱為已證破無始無明)的佛而言是無用處的。佛法只對尚未證悟的眾生有所用處。
•        離壽者相:修行離人相、眾生相時,必須以“空虛幻有”,如同上面所提到的,來對峙相對性的執著與觀念。因此即便已經離人相、眾生相,但會執著於用來離人相、眾生相的“空虛幻有”的念頭,落於前無始無明與後無始無明的一切因緣變化之中,永無止盡,也就是執有壽者相境界。要離壽者相,必須證悟與破除所有一切相對性的因緣假合,也就是無始無明,甚至包括不執“我已破除空執”的念頭,進而找回真正絕對性的原始佛性,也可稱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具體分析,菩薩救度眾生,就要修行“六度波羅蜜”: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或止观)、智慧。首先是布施,不管是財布施、法布施還是無畏布施,都不要著布施的相,既沒有行布施的我,也沒有受布施的人,更沒有所布施的物,三體皆空,那樣布施的福德才會像虛空一樣遼闊無垠。
无相修行
佛陀提到了自己往昔修行忍辱波羅蜜時,被歌利王割截身體的故事。忍辱仙人被節節支解,亦即千刀萬剮而能忍辱成功,關鍵是做到了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要破除四相及一切相,就要明瞭相狀或名相的本質是空無所有。佛說:“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再如代表智慧的般若波羅蜜(第一波羅蜜),“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以此類推,諸如持戒、精進、禪定,皆是名相,只有做到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才能真正地持戒、精進、禪定。
诸相非相
人們生活在現實世界中,须衣食住行交往,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分清他人、自己、外界、內心。現在要去除“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并非容易。若无“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那將進入何等狀態?須菩提按此邏輯推下去,那眼前說法的佛祖也不是如來了?佛祖明白須菩提的疑惑,因此明確地告訴他及聽法的大眾:“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即人們見到的一切都是虛假的幻相,當然肉眼看到的如來也不是真正的如來。而只有真正做到“诸相非相”,就可以看到真的如来:“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不可以身见如来。”
信者廣在
須菩提擔心未來的眾生不會相信這種深法,佛祖回应道:“須菩提,你不要這麼說,就是如來滅後五百年,還會有人相信這種說法。這些人自然不是寻常人,也不是親近過幾位佛的人,而是在無量佛前種了善根的人,他們已經破除了“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就是沒有破除四相但相信此經的人,對此經半信半疑而仍在試圖理解的人,或者雖然不明白經意卻仍然喜歡讀誦的人,甚至只是聽人說過此經的名字而生起一念恭敬心的人,他們所種的善根已經非常深厚了。
非法無得
不但要破除四相,否定俗人眼中的“佛”,還要否定佛所說的“法”,以及佛所證到的“法”。佛問須菩提,“我所说的‘無上正等正覺’是佛所证的‘法’么?”須菩提明白佛的用意,所以按照佛的說法進行了否定:“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佛進一步詢問:“須菩提啊,你告诉我,如來当年在燃燈佛的时候,是否證到了‘法’?”須菩提斬釘截鐵地回答:“不,世尊,您当年在燃燈佛位所,就‘法’而言,实际并无所得。”
著名偈頌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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