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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10 22:13:3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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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热情关注,你对我的支持和忠言逆耳,让我收获极多。
我之前也说过,在这里说这些主要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个案例给大家分享,想让大家了解我这个前车之鉴,在将来的生活工作中提高警惕,更好的保护自己。
愚昧止于我足以
今天我联系了保险公司和公司的行政,关于药疗费用的事情基本不用发愁。
但想弄清JC在这起意外事故中的行为是否恰当,仍是我心头一结。
人们在完善法制制度的同时,却忽略一些细节,而这些细节可能会是局面便得更加尴尬。正如我不懂那些细节,JC也不理睬。一个完全可以做的更好的事情却被条条框框限制。
法律固然要遵守,但如果JC的责任仅仅是惩罚的,而没有救死扶伤,那意义何在。试问如果一个人被杀害,难道惩罚能是受害者家属完全的宽慰吗?法律之所拟草是预防的手段,而现在却变成了结果的措施,难道不会让人深思和愤慨吗?
这是我认为的不合理,但也许对很对人来我不可理喻,把自己的愚昧无知强加于制度。
社会在进步,把合法变的更合理才是其进步的体现。
现在我明白一些我在事故现场表现十分被动不妥,那并不表示只有我一人不妥,如果把这些都放在一个受害者的身上于情于理也说的不算通顺。
不管怎么样,我都想明白,哪怕是明白我错在哪里,这是我想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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