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3-11-2010 08:55: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ichael8330 于 24-11-2010 12:31 编辑
当你本身是卖家时,
立场就不一样了,
新加坡的房产市场是非常独特的,
可以说操作不容易。
对敲,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真正的实行是不容易,
同一个时间做买卖,
同一时间从旧房子搬出,
去hdb hub办手续,
然后搬入新买的房子,
可能吗?
就算不装修,也要刷一遍壁,
要不,也想换个马桶。
普通人买了一套房子,现金+cpf全部lock在房子,
想换房子时,
就动弹不得,
唯有做对敲,或先卖后买,或先买后卖,
反正就是想搬一次就好,
而不需要搬几次。
一个人搬家,是小事,当有小孩,老人,和在这里生活了十年
那些家俱真的是多到两个lorry都搬不完。
每个仲介都想交易简单,顺顺利利拿仲介费,
谁吃饱这么空闲,要extend stay, early move- in
还不是seller or buyer 的要求。
n年前,我曾经attend hdb 的会议,
officer 跟我说,他们了解这些early move in or extend stay是客户的要求
可是一有事情,全部把手指向仲介,(拿人钱财,帮人挡灾)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为什么我会写出来?
人云亦云,假如原本一个buyer 巳经答应了让seller extend一个月,
来到狮城网看看,结果反悔,将会非常伤脑筋。
在谈价钱时,很多时侯也考虑这些因素,
可是到了后期,buyer反侮,价钱已定,
seller不就吃了哑巴亏吗?
从前的客户,君子协定就很少会变,
现在的客户,翻脸比翻书还快,
只以自己的利益为先,
让我越做越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