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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s杏子 于 13-2-2011 13:56 编辑
今天孩子病好去幼儿园, 带了咳嗽的药,另外还有退烧药给他以备万一,. 在学校的COMM BOOK上给老师写得清清楚楚:咳嗽药中午吃一次. 如果有发烧,37.5度左右吃粉红色的退烧药,并留下自己电话,请她联络我, 如果高烧38.5度以上就要吃橙色的退烧药. 并且到了学校后在专门记录吃药的本子上只写了必须吃的咳嗽药,2.5ML. 中午又特地打电报给学校的管理人员,再次交代了吃药的问题, 如果不发烧不需要吃退烧药,她回答说很清楚了. 结果晚上回来, 孩子说老师把三种药一起都给他吃了, 量了体温,只有35度. 非常震惊,连忙电话询问KK 这样吃药的后果,因为家长都知道, 两种退烧药是不能同时吃的, 医生给药的时候一定会反复告诉两种要间隔1-2小时. KK的护士回复说要马上多喝水,对肠胃可能有轻微损伤,幸好只是吃了一次, 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可是学校还是有很大的责任, 我打电话问老师, 那个菲律宾的老师居然一句SORRY都没说, 还狡辩说,你看, 他现在都没事......又联系校长, 他也是含糊其词, 说稍后给答复, 结果到现在也没消息.另外,我的孩子去年在这间幼儿园还跌伤过额头, 留下一个疤痕, 当时校长有上门道歉, 我们的注意力都在治疗孩子的伤口上, 也没想着去追究谁的责任, 据他们说是孩子自己转圈不小心弄的,没有给我们看录像. 看他们态度还算诚恳,又觉得追究责任对伤口恢复也没什么用,就不了了之了, 现在我觉得学校的管理有很大的问题, 想要投诉他, 可是要去哪里投诉呢? 要通过什么渠道呢?
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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