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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11 22:31:2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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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个房东。3年了。
很理解楼主。其实楼主不需要用马夹的。
我租房的原则,和楼主一样,租金多少并不重要,比市场价少20%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房客必须是合得来的。毕竟生活同在一个屋檐下。
我的想法:
1)楼主的房客,如果一开始就说实话,妻子会来20多天,而且是寒假就来,而非暑假才来,那结局就完全不同了。也没后来的不快了。不知什么原因房客要隐瞒。
2)如果是我的话,大概也会像楼主的先生那样,给房客住到发工资才收租金。
3)楼主不让房客住到拜六是对的。夜长梦多。他并不是无处可去,如果他第一天能住宾馆,那么第4天也可以。而且一般这样刚来新加坡,又没有中介安排住宿的工作,都是比较HIGH LEVEL,公司都有给安置费的。
4)建议楼主以后可以考虑签3个月的合约,OK的话,大家继续住下去。这样对大家都好。日久见人心。
5)房客来看房时,所有的要求(丑话)大家都说在前面,不留模糊地带,比如,可以煮就可以煮,不可以就说不可以。不要用小煮这个词,因为每人对小煮的定义不同,小煮会变成大煮。又比如,可以带人住来就可以,不能就不能。因为偶尔会变成经常。这样可以避免后来的误会。
6)特别要提一下同事的意见。同事都是好意出主意,问题是很多时候,好意办成坏事。自己没来多久,不懂装懂。比如楼主的房客,可能就是在不明真相的同事出了主意后被误导了。后来发现真相,楼主的屋子确实价平物美,已经太晚了,这也没有办法。
祝楼主找到合意的房客。
也希望房客能吸取经验,找到合适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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