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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3:00:0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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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年,歌德21岁,刚刚从一场危险的疾病中恢复过来。他离开法兰克福,遵照父亲的意愿到斯特拉斯堡去学习法律,在那里,他遇到了正在治疗眼疾的哲学家赫尔德,受他的影响,对“原始民歌”风格的诗歌产生了兴趣,并尝试写作这种风格的抒情诗。他一生与无数女人纠缠不断,大部分诗篇都有馈赠的对象,这次也不例外,其中的一些,是他为在斯特拉斯堡认识的女子,牧师的女儿弗里德里柯·布里翁所写,例如《欢会与离别》、《五月之歌》和《野玫瑰》。
《野玫瑰》是那类典型的民歌,又简单又隐晦,又明快又黑暗:“荒郊野生红玫瑰,和露开得花满枝,艳丽原飞为人赏,娇态却被顽童窥,自古美物为人爱,遭多横夺苦推折,玫瑰其耐顽童何。顽童但求孤意遂,指尖刺破心无悔,从此容颜落万劫,露滴尽作落泪垂。自古美物为人爱,遭多横夺苦推折,玫瑰其耐顽童何”。最早将这首诗变成中文的萧而化先生这样译。
稍后一点的周学普先生的翻译,比较接近我们今天的阅读习惯:“男孩看見野玫瑰,荒地上的野玫瑰,清早盛開真鮮美,急忙跑去近前看,愈看愈覺歡喜,玫瑰,玫瑰,紅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淫猥的色彩已经基本消失了。
天地混沌时候的爱与欲,大概就是这样吧,野蛮、粗暴、黑暗,却又纯真艳丽,到处兵荒马乱的,古堡里藏着蓝胡子,黑森林里藏着强盗,人间的规矩还远没成型,兄弟姐妹乱成一团,人肉有时候也上桌,什么都能轻易夺了人的命,不是大刀阔斧的冷兵器,就是四处蔓延的瘟疫,一不小心,孩子就没了爹妈,所以后爹后妈的故事格外多、格外狠。
《野玫瑰》写的就是这样的时代吧,不过,诗里的男孩是男孩,玫瑰却不是玫瑰,男孩是荒野里的坏人,瘦、硬,有一头纠结的乱发,和一张蛮横前凸的大嘴,脸上点满了雀斑,衬衣的扣子早掉了,只好敞着胸脯,绑腿也打得一个高,一个低,就这么整日里在荒野逡巡,“玫瑰”有着一张苔丝一样的脸,穿着一身笨重的衣服在荒野里劳作,被男孩子看到、调戏、挑逗、直到霸王硬上弓,是所谓的“玫瑰与紫罗兰的香气交融”,事后也并不悲痛万状,系上裙子,到晚间才告诉妈妈,妈妈的担心也无非是,将来的婚礼上,就不能心安理得地持着那束白花了。格林童话的世界,大概也是这样,野蛮、粗暴、黑暗,却又纯真艳丽,直到被后来的文明世界一点点消化和过滤。
舒伯特在大约35年后的1805年看到了这首诗,那时他18岁,贫穷、孤独,不知道有没有吃过苹果(他自小的愿望之一是吃上苹果),在教琴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穷孩子在卖书,他倾其所有买下这本歌德诗集,看到这首《野玫瑰》,一个旋律立刻浮现了出来。与他的创作有关的别的轶事,似乎也都是这样的套路,偶然翻开了一本书,看到了席勒或者什么人的诗,立刻才思如泉涌,挥笔留下了千古传诵的歌曲。
舒伯特并不是唯一一个被《野玫瑰》所吸引的作曲家,另有一首由魏尔纳(H. Werner)谱曲的《野玫瑰》,流传也比较广,不过,传说中,《野玫瑰》有近百个版本,今天恐怕都听不到了。
我们能听到的,是赵传在上世纪90年代唱过的那首《男孩看见野玫瑰》。舒伯特《野玫瑰》中最美的那几句,被黄韵玲用做了副歌,而其他的部分,也由副歌的旋律发展出来,李废作的词,已经完全看不出来原来的意味了,歌里有的只是怀念,那年夏天的狂野,那个清晨的妩媚。
《男孩看见野玫瑰》常常让我想起家乡的旷野,暮色来临的时分,有莫名的恐慌,一转眼,晚霞被烧成了灰烬,玫瑰的红,曼陀罗的淡紫,一瞬间都变成了狰狞的紫与黑,牧人在远远的地方,唱起了复仇和思念的歌。
网上搜来的,原址http://ent.qq.com/a/20070327/00021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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