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ampines2009 于 3-3-2011 11:27 编辑
父母在老家收养了个孩子,想为父母减轻点负担,想把孩子带到这里上幼儿园,并申请PR或公民,请问符不符合申请的条件?这孩子未来的路还很长,将来总要有人照顾,我打算把这个扛下来。我现在一家3口,都是PR。 我关心的问题是: 1,父母收养的孩子,我为她申请PR或公民,符合条件否?
如不符合申请的条件,这种情况要如何办理? 2,PR上幼儿园的费用如何? 3, 我们一家都是PR,能否直接为这个孩子申请公民?
如能,我打算直接申请公民。
此帖在EP/PR申请版块也发了,EP/PR版块人气不如这里,所以借贵版人气问同样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