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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先说说我的情况。本人来新2年,工作1年多了。拿EP,最近工作不是很顺利,主要是老板太差劲,公司原来6,7个人,现在基本上都受不了走了。因为我拿EP证,最近也找到新的工作了。我2月2日提交的辞职信,给一个月的通知。之后一个月内,我有写3封EMAIL提醒他我要走了,请他安排好交接的人。结果,我3月1日走了,他晚上打电话,告诉我他不批准我辞职,让我一直要工作到15日。但是,我3月3日已经要去新的公司上班了。根本不可能。现在,新的公司要帮我申请EP,结果,他不帮我CANCEL我旧的EP。理由是,新来得人才来了2天,交接不够。我说,你雇人雇晚了,这个不是我的问题。现在,他拖着我的EP不帮我CANCEL,还说要走法律途径不让我走,说我现在拿公司的EP,就是公司的员工。不让我去新的公司报道。请大家帮忙~~~~!!碰到这种问题,有什么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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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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