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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11 23:08:4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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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my1013 发表于 15-3-2011 18:19
谢谢。不过我不想写出售价格。因为要是写了以100万卖出,人家非要给价110万,那不是挺为难人家的吗? ...
不用写价格,我当时只是写委托谁谁谁(写好全名和身份证)全权代理卖房事宜,要写清房子地址,要房产证复印件,其他好像没了吧,不过那个时候还没结婚,房子是没有贷款的
我的5年以前的了,不知道变了没,你可以去大使馆问问,好像他们网站上有表格和要交的材料之类的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gzrz/t585132.htm
二、委托书(财产类)
一、所需材料:
1、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请在《下载表格》一栏中点击下载表格)。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资料页、延期及加注页(无内容则不需复印)]。
3、委托人的新加坡居留证原件及其复印件(PR、WP、EP、STP、DP或SVP)。
4、使馆官员将视委托内容要求委托人填写办理公证接谈笔录,并提交相关文件证明。
5、委托人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的(分一个委托人、二个委托人两种表格)或《购房委托书》或《售房委托书》(分无贷款、有贷款两种表格)(请在《下载表格》一栏中点击下载表格)。
6、已婚者委托购房,还需提交委托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且夫妻双方须同时办理委托,或一方委托另一方。
7、委托办理出售、转让房产的,还需提交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8、委托办理出售、转让期房的,还需提交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9、如相关房产系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且夫妻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一方非中国公民使馆不予办理公证),还需提交委托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且夫妻双方须同时办理委托或夫妻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
10、离婚者委托办理购房,还需提交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者委托办理售房,还需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11、使馆不办理涉及国内房产的赠与、遗嘱公证申请,此类公证应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或在新加坡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认证后,再送到我馆办理认证。
二、注意事项:
1、签名须在使馆官员面前完成。
2、委托书不得有任何涂改。
3、委托书落款应为办理当日日期。
4、委托办理购房、售房等有两个以上权力共有人需一同办理委托书。
5、因故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不能在使馆办理公证者,但可在新加坡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认证后,再送到我馆办理认证。
以上说明如有不尽之处,以大使馆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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