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17-3-2011 19:25: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朋友的案例
老婆和女儿是新加坡公民,老公都不住在新加坡。
买组屋的时候,
老婆和孩子联名,老婆是房子的拥有者,孩子是居住者。
但是,老婆的收入不够贷款资格,所以,把老公加入房子居住者,
在HDB贷到了款。
因为是用老公信用度贷到了款,虽然老公没有出一分钱,但是HDB说了,如果卖房子,
这个房子的主要收入是老公的。
因为HDB的记录是以老公的名义贷的款。
最近,老公想以外国人身份买公寓。
可以他是组屋居住者,不能贷到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