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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11 10:24:5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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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看两个东西就好,一个是你和公司签的合约,一个就是Employment Act,如果你的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Employment Act,则合同规定无效,一切参照Employment Act,如果你的合同符合规定,就要按照合同执行。试用期到的话,老板要开除你,只需要按照合同上写的金额赔偿就可以了。雇主让你写辞职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想赔偿你,所以让你写信走人,另外一种是不希望你以后的记录难看,所以辞职比除名要好听。但是按照你的情况,应该要老板按照合同赔偿,不需要管什么好听不好听。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除非合同约定,培训时间是没有规定的。除非你的工作需要一些certificate是MOM强制要求的,那你的雇主必须送你去受训。碰到这种问题不要指望中介,只能积极再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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