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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11 11:09:2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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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别太相信什么去警局改一次地址就好了的话。最好还是确认一下。本人亲身经历如下,
话说2003年本人刚毕业做工,不懂报税常识,再说当年工钱也不到20000的保税要求啊。但那是个不管你收入多少都要保税的年代,而我又偏偏没保税。当时,很多同学都受到了税务局的来信,提醒保税。可我没收到,我也纳闷那,还以为是工钱太低,不需要呢。
当年年底我搬家了,搬家后也去警局改地址了。但在2004年底, 我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我的个妈呀,我可是个守法公民啊。仔细一看,是说我偷税,去年没保税,现在税务局说多次出信要我保税未果,把我告上了法院了!我只好第二天请假,去税务局解释。但经过一番解释和了解,才知道他们把所有的信都寄去了旧地址!本来要罚款200,讨价还价后,变成了50. 乖乖交了罚款,回家后仔细想了一想,觉得不对味儿:明明是税务局搞错了地址,寄信寄去了旧地址,怎么还要罚我的钱呢!?后来想想就算了,不能跟政府犟啊,还得在这儿混呢。
再后来就乖乖每年按时保税了。再后来,就有规定出来22000一下不用报税了。。。。
总之,也别太相信政府的办事效率,有疑问就要赶紧问。谁都有出错的时候么? 但出错的后果是谁来买单,就不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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