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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esopsfable

[职场] 第一份工作辞职后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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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11 08:31:15|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晚饭吃的好长时间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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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1 05:50:56|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晕,还没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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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1 09:53:49|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LZ快更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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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11 15:23:00|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LZ又挖坑啦。。。快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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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1 16:05:52|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esopsfable 于 21-10-2011 16:50 编辑

咳咳,差不过3个月过后我再次爬上来更新了,千万别扔砖头o(╯□╰)o
7月底的时候为了找房忙的焦头烂额,好不容易找到了说好礼拜六去签合同了,礼拜五晚上同租的一位男生突然说拿到学校宿舍了不租了。剩下我们2女1男根本无法在2,3天之内找到合适的房子,我只能立刻马上买了张机票收拾行李回国了,不做人家情侣的电灯泡也正好回国调试下心情。最近才回新加坡再次开始漫漫找工作的历程。

过了这么久,其实记忆都有些模糊了。。。

话说当我待在meeting room里拿着本书装好学生的时候,小J进来了。当时的第一反应,这个女的眼睛超大的。面试的时候出于表示重视,尊敬和sincere, LZ尽可能的一直保持的和那位NUS 校友的eye contact真的很累,要拼命睁大眼睛。。。。。 走过场的被问了些以前学校参加的社团活动,组织领导经验还有感想,小J九开始长篇大论的跟我详细介绍公司的结构了。给人一种这个公司的规模原来不小啊!竟然有这么多部门!的感觉,逐渐的我对于这份工作的好感增多,觉得应该有很多锻炼的机会。特别是小J提到我如果进去将会有个新成立的部门让我试着manage, 加上Management Trainee只要表现达标2年以后一定就是manager,更近一步到她的同等的位置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时候,我承认我心动了,不过一想到2200的工资又马上清醒过来。

“do you have any question?”这个大概是每个面试官都会问到的,就算没有问题也一定要抠出问题来的。LZ当时就小J介绍的比较模糊地地方又问了下。说实话,小J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尾,原谅我这么说,我的问题真的很简单,具体什么的我记不得了,不过是简单到一句话就能解答的,她却又把刚刚介绍的company structure又重复了遍,而我只能保持认真聆听的表情又听了遍。其实这个时候小J的性格已经显露无疑,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心思去注意这个。

完了之后,小J问出了面试以来最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了:“if I offer the job to you, are you going to accept it?”
LZ当时一愣,想想其实对这个工作没有到特别的满意,虽然老板对我挺好,不过薪水太低,以每年300的涨幅来看,3年以后才达到一个NUS BBA应届毕业生地average,加上一直存在的inflation,如果3年后混的跟别人刚毕业的一样估计得想自杀。但是我还是希望留下这个机会保底,所以我很真诚很真诚的告诉小J(原谅我那时候真心把她当做个可以倾诉和指导我的mentor,现在回想起来只想抽自己), “I have 3 other interviews this week, I would like to see what other jobs offer and compare before I make a decision. Since the SGD 2200 is really lower than my expectation.”
"I see, I see..." 记得当时小J表示很是理解的点头,然后开始private talks, 说起她的同是读BBA , major in finance的朋友毕业后虽然开始工资比她高很多,可是因为finance industry的压力大和别的原因无法坚持,半年1年的换工作,到如今已经完全的被她甩在后面。隐晦的暗示我:工资不是最重要的,有机会升职有机会发挥才是对长久发展最有帮助的。
其实这话说得挺对的,我本身也很赞同,只是2200就像一个障碍摆在我的眼前,我无法说服自己接受它。
小J后来还说了些什么LZ其实不清楚了,只记得自己很费力的一直睁眼盯着她的大眼睛,心里想着,估计那眼睛该是我的两倍大吧。1个多小时的面试下来,当时我的脑子都有些晕了。正在这时,小J 有问了,如果给你这个工作你会接受么?
???!!!
LZ很诧异,刚刚不是回答过这个问题了,丫的难道就不可以给我2天考虑下么?
小J的再次提问hint我她其实是想要个confirm answer,而不是之前回答的重复。转念又想,貌似别人去面试最后都是让回家等答复,一般不会这么快定下来的。所以LZ停顿了下,装作很serious的考虑了几秒,然后说“if it is offered, I am going to accept it”, 而我心里想的是拖过这2天,把其他的面试都去过了再决定。
然而,出乎意料的,小J突然站起来,伸出手说“welcom to join our te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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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1 16:57:44|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esopsfable 于 22-10-2011 16:13 编辑

!!!!!天哪!可以倒带么?!!!可以回播么?!!!!天知道当时我多想把刚刚吐出的那句话给吞回去!可以倒头的我已经说了,覆水难收啊啊啊啊!
悲催的是心里万般的不愿却脸上还得维持着假笑受宠若惊的站起身和小J握手,当时剁了自己的心都有。多希望自己有着城墙厚的脸皮说,对不起,刚刚我口误。。。

到这时,不得不提LZ的性格真的是很乐观,小学时候经历过自行车被偷3次,钱包被偷N次的我哪怕心在滴血惴惴不安等着回家被老妈打的时候总能保持着傻笑找理由安慰自己。
在小J出去喊人起草 employment contract 的时候LZ就坐在那一直想着之前小J提到的各种应该加入这间公司的理由,然后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就已经成功在精神上麻痹了自己。

话说当时小J是要求我第二天就去上班的,不过LZ以有朋友要远行希望最后聚一聚送送朋友的借口推迟到了之后的那个星期一,其实是LZ当时过着日夜颠倒的日子正嗨皮,怕自己一时无法调试回正常作息。小J当时急切的样子让我印象深刻,当时不懂早几天晚几天有何不同,反正都是新部门。一直到后来我起了辞职的念头网上查相关法律时才明白
在新加坡,雇用合同只有在员工第一天上班后才开始生效。 也就是说,只要你还没开始上班,哪怕签了合同了,随时都可以毁约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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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1 10:43:36|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句最有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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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1 12:49:39|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哈  真的是最后一句话最重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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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1 16:02:42|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esopsfable 于 22-10-2011 16:52 编辑

囧的,竟然前面写了那么久都无用么~~o(>_<)o ~~LZ又想弃坑了,哈哈

继续昨天的。。。。。。。

我觉得作为一个senior manager, 而且同时掌管HR部门在这个公司呆了7年的老鸟,肯定是知道法律上关于这条的,所以当时她才那么急切的让我第二天就去上班。
然而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以为只要落笔了,签字了,这个合同就已经生效了。所以后面3家的面试都被我推了,其中有一家还是大型MNC里跟我专业非常吻合的工作。只能安慰自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吧。

回到小J出去之后,很快的进来了个她的手下,把合同给了我,基本上一条一条的解释了遍给我听。然后,重要的一个条款来了:

如果在试用期内辞职,在提前2个礼拜通知公司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公司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在试用期后却不满工作2年的情况下辞职,需要提前2个月通知公司并赔偿公司2个月的工资。

还没有步入社会的童鞋们一定要注意了,碰到合约上有这类条款的千万别签!LZ在这家公司学到的非常昂贵的一课。

LZ当时作为一个刚刚步入职场的新鲜人,以为新加坡的聘用合同都是这样的。然而事实上,新加坡大多数正常的公司都没有此类的霸王条款。一般都是规定辞职需要提前2个礼拜到2个月通知公司,然后就可以离开了,不用赔偿一毛钱。只有在员工需要立刻离职的时候,需要补偿公司等同于提前通知时间的金额。这样才是rational的,或者多干1一个月左右,给公司buffer time找到新的员工替补你的岗位完成交接,或者弥补公司员工突然短缺的损失。

而LZ签了这样的霸王条款后就等于完全把自己卖给了这家公司,让你做什么就得做什么,哪怕和开始说的工作性质不一致,哪怕需要你天天加班超过2个小时,如果你不想赔钱,就只能忍耐下去。

类似LZ公司的霸王合约并不是只此一家,我就在其他的地方看到过类似的情况求助如何不付赔偿金的,本版就有一个。令人无语的是,之前在另个论坛看到别人对提问者破口大骂,认为公司培养的员工,这个条约的存在非常必要,想要不交违约金走人的都是没道德的人。

这个论调看似合理,在公司的角度。可是对于千千万万的作为被聘用者的我们来说,这样的合约一旦签了就跟卖身契一样成了压在人身上的大山。公司方面完全可以以这个条款来极尽所能的压榨我们,不止我们付出的劳动,甚至钱财。举个新加坡的真实例子:

HangTen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吧,中文貌似叫做欢腾吧?8年前我才来新加坡的时候这家店还到处可见,到如今几乎找不到它的店面了,可知它的发展如何。

它对外招聘retail manager, 工作介绍让人觉得是做店长,于是有新加坡人去应聘了,就LZ知道的几个例子,貌似是只有去了就一定能拿到这份工作。同样地,这家公司的合约里也有这如果不做满1年还是2年就得赔偿2个月工资的条款。可是店长听起来不错呀,于是得到offer的人都傻乎乎的签了。然而之后问题马上就来了。总部会给你每个礼拜的sales target, which is a mission impossible。 一个礼拜没有达到,警告下,2个礼拜没有达到,总部就会请你去喝茶了,是在woodland 还是pungol, 时间有些久,LZ忘记了,据说就是个超级偏僻的地方除非你就住那,不然光travel time就得老久。 上层会要求你7点半到,喝完茶过后你还得继续回去上班为接下来的一个礼拜的销售目标奋斗。就这样,如果你还是无法达到目标,就等着天天早上去下那个wooloo的地方被批评吧。

这种日子,一个正常人都无法忍受,那么辞职吧! 好了,我还没干到2个月呢,就得赔它2个月的工资。。。。。。它其实改名叫做hang Man更贴切些了。以至于大家不得不怀疑它是否在滥用这个霸王条款骗取员工的钱。但是合约是正规的合约,没有法律漏洞的。所以知道的都是老老实实赔了钱的。

LZ的公司在此方面做的更为滴水不漏,要求LZ在合约的每一页右下角签字,就是防止员工以后不承认条款,指控公司自己随意加进去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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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1 21:32:21|来自: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aesopsfable 发表于 22-10-2011 16:02
囧的,竟然前面写了那么久都无用么~~o(>_

关注LZ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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