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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ransformers 于 3-8-2011 02:12 编辑
大家请注意文明用语,此贴是事件解剖型帖,不带任何立场。只做真相还原,让双方网友了解“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足以让80000人气到火冒三丈”。我们为那位学生的不妥行为,向新加坡朋友表示歉意时,也需要将事情剖析并还原,让新加坡朋友更清楚得了解事情的全部,小心那些“居心叵测、唯恐天下不乱”之人。
相信看过这个帖子的各国网友,也不会再到http://www.youtube.com/watch?v=-jS5aM_Liy4网站上,作无谓的评论了,一杯香茗或是一杯咖啡,好过成为那些“唯恐天下不乱”者的工具。
视频二次上传者真正的目的,我们不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各国网友不关注他的视频,就是他最大的痛楚,因为他怕的就是没有人看那个视频,没有人再评论。这个视频不是什么褒奖或者称赞,视频二次上传者的表面目的已经明确,他不喜欢那个学生删除那个视频,他喜欢让新加坡朋友全部知道有那个视频的存在,让新加坡朋友知道,一个外国人制作了这样一个视频,一个中国人制作了这样一个视频!
至于媒体如“联合晚报”“新明晚报”,他们在报导此事件上,目的则很单纯,也很公正,只是让大家知道,一个学生制作了一段视频,说了新加坡的不好,然后被开除了,性质上和YOUTUBE视频二次发布者完全不同。前者是一种新闻报导,一种告诫,起到教育意义,后者则是煽动情绪,唯恐无人知晓!
以下是本人对于事件的剖析以及一些疑问,同样不带立场:
听一位朋友讲,那个学生在删除了视频后,是新加坡人再次放到YOUTUBE上的,而且扩大处宣传吸引更多新加坡人来看。
根据新加坡法令,利用他人涉及种族歧视言论的言论,进行二次散播,是否违法?
如果不违法,大家是否可以二次散播类似言论?
在那个学生删除了他的视频后,新加坡人又将其已经从那个学生那里下载下来的视频,传送到YOUTUBE上,吸引更多人来看,这属于什么行为?
也就是说,将来有一天,有人拍摄了这样的视频,然后删除了,第二个人,想利用制作了视频的人的视频,到达引起民众的抵触情绪,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
按照新加坡的法令,这位新加坡人的行为,到底属于合法呢?还是属于辅佐犯罪?
同时,那位进行二次视频上传的新加坡人的居心又是什么?他是想挑拨中新两国之间网友的友谊?或者是想利用那个学生的事情,挑起岛内的反移民情绪?或者说视频上传者与报警人有一定的联系?
真正不顾及新加坡友人感受的,到底是那位制作视频并且已经删除的学生?还是进行视频二次上传并扩大宣传的新加坡人?
当那个学生上传视频的时候,只有100个人看,而那个新加坡人二次上传视频,有80000人看,呵呵,数字上的概念,是否值得思考?
希望本版比较活跃的几位新加坡朋友解答。同时,判断一下,行为上的可耻,究竟只涉及那个学生,还是不只涉及那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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