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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xcvbnm-

[狮城水库] 中国新婚姻法出台, 大家如要讨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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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5:26: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 发表于 15-8-2011 12:50
那我看看能不能换个标题

这在中国是大事,看来那个把它作为新加坡法律的人对中国信息的更新,关注太太太太太少的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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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5:29: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还以为什么大事儿,没有一夫多妻 又没有一妻多夫,不过后者好像在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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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5:36: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新婚姻法蛮合理的. 能鼓励大家是为了爱而结婚, 不是为了其他.
如果是真心相爱, 那么就不会那么在意财产的归属吧, 结婚是为了一辈子在一起, 不是为了把对方的财产放到自己名下, 何况一直在一起的话, 根本就不需要分什么你我.
而且我觉得安全感是自己给的, 不是靠对方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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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6:00: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一个:
婚姻法改了,“先富先贵”的流氓爷们乐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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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6:01: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婚法改了,"先富先贵"流氓爷俩马上就高兴得手舞足蹈,喜不自胜了。

那些盲目欢呼婚法三解的人,连“婚姻家庭”与“两[关键词屏蔽]情”的区别和联系也没搞清。但是,听说婚法改了,“先富”“先贵”流氓爷俩,马上就高兴的手舞足蹈,喜不自胜。糊涂虫们没搞清,可这爷俩一听就明白了,就心领神会了:从此以后,淫.乱的成本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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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6:02: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一会说,为爱情而结婚,就不应该在乎财产。一会又说,婚姻本来就是契约,就应该明晰夫妻之间及家庭各成员间的财产。如此糊言乱语,除了流氓们的别有用心,别有所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把“两[关键词屏蔽]情”与“婚姻家庭”混为了一谈,以为“婚姻”就等于“爱情”,以为社会生活中人们组建成一个个“家庭”的原因是为了“爱情”,不知道“家庭”起源和存在的社会根由和历史阶段性。

家庭,是与人类社会物质生产资料私有制相适应而产生的,是只存在于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人口再生产组织形式和家庭内部成员物质公有消费方式。它承担的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职能,最终是要解体的。而爱情,则是伴随人类社会始终而存在的两性生理的和精神的娱悦关系。财产和人身关系上,家庭对外是私有的,内部是公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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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6:02: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代社会中,人们观念中依然存在的所谓“爱情的专一”,实质是因婚姻家庭义务而提出的对双方的专一要求,并不是两性关系上双方个人自然生理和社会心理上必然的要求专一。当家庭承担的内部公有制养小扶老消费功能全部丧失之后,也就是全部由社会来承担之后,则家庭也就自然地到了解体的时候,就被剥离的只剩下二人的两性关系--即所谓“爱情关系”。而这种不再受家庭社会义务束缚的两性关系,这时也就自然地裸露出了它的本来面貌--那就是:暂时的专一性和一生的多变性,即所谓“共夫共妻”制。

明白了这些,再来谈这次婚法修改,就会清楚:这种颠覆性修改,在当前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人口繁衍方式发展进步所达到的有限水平条件下,在家庭还没有完成其历史使命的情况下,在家庭还不能历史性地解体的情况下,是极其有害而无益的。在当前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里,把私有制原则引入家庭内部公共财产消费领域,实际是对家庭婚姻稳定的破坏,是把社会两极分化状况下由于社会不平等而产生和存在的两性关系上丑恶的严重扭曲人性的卖.淫,正式引入了家庭。它不仅不能起到一些人所期望的“张扬爱情”的作用,反而是对有限爱情的扭曲、对正常婚姻的亵渎、对和睦家庭的破坏。它不仅不能起到“阻吓小三”的作用,反而会引发小三泛滥,实际等于把结发也小三化了。结发之妻,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力,婚时甚至将不得不无奈地与男方签定一系列关于财产关系的和人身关系的协议。比如,婚房产权归属及使用权限协议、每周交.配次数及每次价款和付款方式协议、生孩子子.宫出租及孩子归属协议、每天家务劳动协议(如对做一次饭,喂一次孩子等都要明确定价)、双方老人赡养和每周看望办法协议、一方出规及小.三插足惩处协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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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6:03: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家庭,实际只是建立在有限爱情基础上的家庭,而不是无限爱情上的两人世界。如果只为爱情,其实根本就无需结婚组建家庭。问题是,这样的情况,目前的人类社会还达不到。以为结婚只是因为爱情,这是幼稚者的幻想;以为结婚如同合伙卖买契约,这是不想承担家庭应尽义务的无德者的恶念。婚解三,客观效果上实际是将伟大的母亲们第一次打成了父亲的“免费Ji~NV” 和家庭的“免费保姆” 。

如果说“婚姻家庭”是一种契约,那它也是一种家庭成员内部不成文的亲情关系契约和财产公有平等契约,而绝可搞成荒谬的内部财产明晰个人私有制,那就不成为家庭了。家庭之所以为家庭,其本质特点正在于内部人身关系上的伦理亲情关系和内部财产关系上的公有消费关系。

家庭为什么被喻为“温馨的港湾”,正是因为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无情社会里,家庭是“家庭成员内部生活资料公有制消费单位”。正因这一点,所以它才是充满亲情的昷暧的。如果连这个内部也私有化了,家庭就不成为家庭了,就与市场没什么区别了。私有制无情社会里作为“避风港湾”的家庭,其内部的人与人关系也就成了纯粹的商品关系,人生一世就没什么幸福可言了。

这种颠覆性修改,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将《婚姻法》改成了《卖.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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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6:41: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yu900 发表于 17-8-2011 15:26
这在中国是大事,看来那个把它作为新加坡法律的人对中国信息的更新,关注太太太太太少的可怜了。 ...

看来是有点放错地儿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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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1 16:47: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olduser 发表于 17-8-2011 16:03
现代家庭,实际只是建立在有限爱情基础上的家庭,而不是无限爱情上的两人世界。如果只为爱情,其实根本就无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老百姓一直就这么活着的,估计中国不会一下两下子绝后而灭亡的。

此次新婚姻法法也明确了,女方可以不经过男方同意而堕胎,但男方有选择离婚的权利,法院可以以此理由判离婚。

钱在其次,只是女人一旦生完孩子,如果离婚身价就没了,除非像王菲那样的人才能资格选任何种男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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