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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知情人士一个问题,孩子在18岁以下是可以双重国籍是吗?但必须是先中国人然后新加坡人,在18岁以下去转新加坡公民时不需要退出中国籍?
好像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看到这样一个说法“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当一个人还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时候,是不能剥夺他未来的国籍权利的,至少应当要把他未来的权利保持到他成年时,再由他自己进行选择。”
我们的具体情况是我家宝宝现在15个月,我们夫妇是PR,宝宝也是PR女孩。我俩不想换公民,如果宝宝可以换成新加坡公民的话是不是在18岁时可以让她自己选择国籍,新加坡籍或中国籍?如果换的话去Renew中国护照时有问题吗?
有同种经历的人分享一下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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