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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为了换工四处折腾,找了好几家公司面试,全都过了,全都开始申请准证……9月初,一家公司拿到了EP批准信,于是我割掉自己原先的准证过去一边进行EP的办理一边试用,但是只呆了三四天就发现,公司的情况跟面试时候老板跟我谈得完全不一样,根本不是我想要的那种……老板的行为和言而无信让我异常反感,还有就是她本人太过小气,加上我不是职场新人,她为了给我一个下马威,这几天试用期间一直在挑我刺。
然后昨天有另外一家公司打电话给我,他们的准证办理因为这边批了而导致不能过,那个老板说人力部让我来选择,到底是要去那一家做,如果选择后者,就要前面这家公司CANSE掉批准信。
于是我果断的辞掉前面的这个工作,但是现在问题来了,我总不能说我是因为对老板反感而辞职吧,我只是说我的家里有事,不能在这里做了。
但是今天那边取消我的EP批准信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她们需要上报一个我的辞职理由,不然人力部会卡我和她们公司……我的辞职理由是我要回中国?那么她们需要我的机票行程单……真见鬼……那不是让我下一家申请扯蛋了??
请教,取消准证的批准信有这样一说吗?非要填入辞职理由?碰到这种事怎么解决?紧急求救啊~各位大佬们,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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