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16-9-2011 08:02: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原则批准,实际上就是新加坡单方面同意了,只要被批准人不反悔,踏踏实实完成公民之旅就一定能拿到。
这等于是把双向选择分成两步走,第一步:新加坡选择你;第二步:你选择新加坡。
公民之旅除了是爱国主义教育之外,也有点儿试婚的味道,让申请人全面地,相对深入地了解新加坡后再做决定。保证大家是心甘情愿地踏进他家的大门。
可实际上大家申请之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谁没事儿换护照玩啊?
弄这一步徒然浪费时间。
应该把它当成纯粹的爱国主义教育,在完成公民注册之后再学,学完了才给IC:lo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