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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am_doggy 于 2-10-2011 11:08 编辑
在入不入籍的问题上多年来一直很纠结,不能下定决心。
最大愿望就是落叶归根,希望老了之后可以回去。我的家乡依山傍海,四季分明,想在这样的地方安度晚年。
一旦入了籍,回国定居可能不太方便了。
但在大使馆的网页上看到这样的注释: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gzrz/t585132.htm
(最后一段)
注:改变国籍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加入外国国籍后如想恢复中国国籍,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这句注释给了我们遐想的空间,他的意思是不是说即使加入外国国籍后如想恢复中国国籍仍然是可行的?还只是理论上的希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啥叫正当理由?中国的文字水深啊!看样子高人也解释不清楚啊。
哪位同学有过样的经验或身边有过这样实际的案例,可否探讨一下其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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