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yida_31

[理财] 谢谢支持我的那些人,公道自在人心,我夹着尾巴逃走了。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5-10-2011 14:02: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4:54: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LZ即将掀起新一轮的腥风血雨。:lo已感觉到l斑竹的小鞭子高高扬起了。;P

点评

我拍啦,饶了我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10-2011 15: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4:59: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稍安毋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5:06: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之前看到了被删的部分。
有人骂其他人是鸭子,所以,被禁言了。

点评

是的,我也看到了,昨晚还能看到,早上没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10-2011 15: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5:50: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yida_31 发表于 5-10-2011 12:34
某些人自我膨胀的不得了,一个拿着sp的大专生(国内大学都扩招n年了,本科都拿不到,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

明显的人身攻击。版主可以进来封贴再次封ip了。

围观的不明白状况不要瞎起哄,是黑是白等我解禁后去查我的帖子翻翻我的留言就好了。

你越是编故事般的断章取义添油加醋的损人,就越会让大家觉得你素质低下。

如果你还准备给自己保留点尊严,就停止污蔑别人损伤别人夸大自己。

你的薪水是2600,当然也算是4000不到。

做人要厚道,做人要诚实,做人要善良。这是我的原则。

我是帅气拉拉,你继续去骂吧,不和你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5:51: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5:56: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6:00: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缘走近u 于 5-10-2011 21:13 编辑

尼玛,版主容易么? 简单么?
没白没黑,还得清理你这样的垃圾。

尼玛~~~我们为什么?为了什么?
*~~~浪费业余时间,又没工钱拿。

你想怎样?你想怎样?你想怎样~~~?

尼玛~~~哥不想说脏话,你发这种帖子脑袋是不是被*踢了?
还特么正当防卫,这好好一词,在你嘴里给糟蹋了。

尼玛~~~给你做,你做么?给你做,你做的了么?

尼玛~~~处理你怎么了?禁言你怎么了?就处理你,就禁言你,怎么了?

尼玛··~~版主是城管 不是法官,你还想公平啊?看你爽,你随便整,看你不爽,我随便整。

尼玛~~~上过学么?识字么?睁开您那牛眸,去读一下版规吧。

尼玛~~~喜欢就规规矩矩呆着,不喜欢哪 凉快哪呆着。爷还不想伺候呢!!!

新国喜欢complain(是这么写么?)啊 爱哪 lain 哪lain 去。。。

点评

什么素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10-2011 17:33
账号是不是被黑了,否则,怎么会燥成这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10-2011 17:18
很像哈里坡特里面ron收到的咆哮信阿,有木有?有木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10-2011 16:58
要和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10-2011 16:49
小班长,凡事要以身作则阿~米板起码不会暴什么粗口。淡定、淡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10-2011 16: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6:02: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11 16:03:4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自挂歪脖树上吧。斑竹生气了;P

点评

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10-2011 16: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