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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在新加坡顺利及健康地出生了,由于父母都是PR,就开始为她申请了PR。但是目前等PR批复的时间颇长,因此也想同时帮她申请LTSVP,免得经常去ICA续期。填写e-VP的时候,1、FIN我填写是出生纸上的号码,但是总是提示“Invalid FIN”,有谁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2、另外baby护照是在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签发的,那么*Country of Issue:该填中国还是新加坡?但是如果填写中国的话,*Place of Issue:却没有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的选项,又该怎么办,请高人指点啊。拜托了。3、还有,是父亲申请还是母亲申请好呢?母亲生小孩辞掉工作了,*Occupation及Gross Salary又该填写什么呢?母亲没有薪水可以申请到baby的LTSV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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