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reesoul99 于 15-11-2011 11:55 编辑
转联合早报的文章供参考:
新加坡会计师: 在华外国人应善用社保
(2011-11-10)
● 韩咏红 报道 北京特派员
针对中国政府将外国人纳入强制性社保范围的新规,长期在中国提供企业咨询服务的新加坡注册会计师钟铭光指出,新规已经出台,中国政府不会收回成命,因此在华外企与外国人需要做的,就是“理解它,认识它,尽可能善用它”。
钟铭光闯荡中国市场多年。1996年新加坡港务局(PSA)与大连企业合资设立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他在1997年以公司首席会计师的身份开始常驻中国。2001年,钟铭光在上海与友人联合设立了中瀚公司(现为中瀚石林企业咨询公司),为外国在华企业提供企业设立与财务外包等服务。2009年,他出版了《首席财务官手册》一书,为有意进入中国市场的外企介绍中国会计环境。
钟铭光昨天在一场面向新加坡驻华专业人士的讲座中,讲解中国近期出台的外国人社保新规。
按照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所有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按月缴付社会保险的措施,从上个月15日就正式生效。即使企业与个人延后缴费,参保的费用也必须从上个月15日起算。
由于这项强制性的规定,有可能导致企业聘请外国人的雇佣成本大幅上涨,而在外国人离开中国以后,企业缴交的部分无法取回,个人缴交的部分也只可能取回其中8%(即个人养老保险的部分),这项政策旋即引起了许多外企与外国人的不满与担忧;甚至中国媒体也质疑,中国政府此举是否为了“拿外国人的钱来补充社保基金的缺口”。
钟铭光昨天在答问时,则从中国政府取消外企与外国人的“非国民待遇”的角度来解释有关政策。
他解释说,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外国人纳入强制性社保,而从中国社保的各项内容看: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这些保障项目与外国也大致相同,因此,他认为中国的做法与国际惯例相符。
他说:“我只能说,中国的社保制度还在演变发展中,我的建议就是,给它一点时间发展,外国企业与外国人需要明白,它(这个政策)已经来了,它不会改变。”
如果将各项社保内容合计起来,以北京而言,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应在员工月薪的33%左右,员工本人的缴付比例则大约是10.2%。好消息是,一些地方政府同时规定了社保统计基数的上下限额,即不能低于该城市平均月薪的40%,不超过该城市平均月薪的300%。
以平均月薪为4201元(人民币,下同,约840新元)的北京为例,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总计将达到约4033元,个人缴纳额大约是1288元,如果企业为员工支付个人部分,则企业的雇佣成本将每月增加大约5321元。
钟铭光在会后也对本报透露,还有些地方政府根本不设立最高顶限,当地企业为外国人缴纳的社保将会是非常巨额的数字。在被问到这种做法的合理性与公平性时,他回答说,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时,往往也对外企提供很多优惠政策,外企对此习以为常,现在是外企与外国人适应国民待遇的时候。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