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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ong6493 于 30-11-2011 09:27 编辑
嗨,我是马来西亚人,在新加坡工作有八年之久,不过首6年的工资很低,因为间中有半工读了三年的diploma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前年2009年,我获得EP准证是因为我也获得我的毕业证,凭毕业证申请到EP,当时的薪金才有SGD1800。
然后我2010年尾换工,一间joint Venture公司,制造wafer的工厂。
因为工作一年了,公司愿意帮忙我申请。薪金是1845,但是每月都能拿到3200左右。
过去只有2005年交过税。
可是我老婆现在人在九月中的时候回去中国了。
她是中国人,曾经在新加坡工作了大概5年,持work permit(2005-2010),2010年离职的,
目前没有工作,并持有新加坡的Dependent Pass,马来西亚有long term visa 5年。
目前常居马来西亚,我们育有个儿子,刚满一岁。
儿子是马来西亚人,持有马来西亚身份证,出生证和护照本。
我们的结婚证书在马来西亚办的。
他们9月16号去了中国,2月9号才回来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地。
我个人1月11号去中国过年到2月9号一起回来。
问题,是否要等到她回来新加坡或马来西亚(2月9号后)申请比较好?
问题二,如果老婆和儿子可以把所有文件拿去公证的话,譬如:护照复印件等文件certified to true copy(公证),可以先在12月30号提交资料吗?
问题三,如果不想帮儿子一起申请的话,是否成功率会降低,还是必须和儿子一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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