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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读书2年多了,想要转学,但由于出勤率没到90%,所以打算回国3个月后再回来申请新的学校。我在8月22号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表格什么的都填写了,由于急着23号就要回国了,所以学校建议我先拿着学生证去机场,然后再说明情况,把学生证还给机场那边的ICA。但是等我到了机场要还学生证的时候,机场的ICA官员说我这个不用还给他们,直接带回国或者是回国后再邮寄给学校,因为我已经退学了,这张学生证已经没有什么用了,于是我就拿着学生证回国了。。。等到上个月,也就是11月24号拿着旅游签回新加坡,去新学校去办理申请IPA,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说我的学生记录还在之前的那个学校上面,好像就是没退学的意思,所以我就又去了之前的学校,学校那边说在他们的记录里已经帮我提交退学的申请了,但不知道为什么ICA那边没有记录,所以就又在11月29号的时候重新再帮我办一次退学。这次好像就办好了,去学校拿了白卡,上面写着我可以在11月29至明年1月11号之间可以在新加坡逗留。现在问题出来了,我来的时候是旅游签,11月24号入境新加坡的,可逗留30天,照常说,我应该是在12月24号之前回国,不过我办了退学后,拿到的白卡上的期限是可以逗留到明年1月11号之前,所以我现在到底是可以待到明年1月11号之前,还是今年12月24号之前就必须回国呀? 还有就是从8月23号到11月23号这3个月的时间,在我又一次退学后,还能不能算数呀?真的好不想再浪费那么多时间再等上3个月了 T T...或者是有其他的什么办法呀...
希望有对这方面比较了解的朋友帮忙指点一下了,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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