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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nnielee86 于 5-12-2011 07:40 编辑
在国内我有近4年的工作经验,但是那个工作很特殊,我是和一个很小的软件公司签的合约,但是是被派到IBM里面去做项目的,每天都是在IBM公司里上班,做的也都是IBM的project。。之前简历上直接写的是在IBM工作,然后有朋友告诉我不能怎么写。。但是我确确实实实在IBM里工作啊,只是和别的公司签约而已,这个算不诚信么?最近来新加坡一家软件公司做contractor(其实也是和另外一家人力资源A公司签约,在B公司工作),工作了快满1年了,现在B公司给我perm的职位,但是要做一个reference check,我才想起,之前简历上直接写的是IBM,最近在犹豫,要不要和HR老实说,还是直接让他去联系我国内的reference(此人和我一样,非IBM员工,与那个小软件公司签约的员工,与我关系很好,可以说是在IBM工作),但是总觉得心里不安,但是又怕告诉HR,HR会说我作假。。。但是又想想,我确确实实是在IBM干活啊,每天和他们正式员工都差不多,不就是雇主有差么?就算我是外[关键词屏蔽]去的,我简历上工作那块也没乱写,都是些的外包的东西。。也没乱吹什么。。大家给我出出意见。。感觉当初他们要我,是看中我工作中做的东西,并不是IBM这个头衔吧?
PS:
对了,另外在拿到这个contractor offer之前,我和A公司的人说过我在国内做的那个也是类似的contractor,和甲公司签约,在乙公司工作,当时那个人就说,那你就给我甲公司的联系方式就好,后来他也没问我要具体的联系方式,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其实我承认我写IBM实有一点点小虚荣心,但是感觉新加坡这边contractor不都这么写么,难道我以后出去,在简历上写,在A这家人力资源公司做programmer?
关键之前申请ep上写的也是ibm,不知道会有麻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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