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小米 发表于 8-12-2011 07:17
丢过东西报过警的路过。我都知道谁干的,因为对方亲口承认了。警察都不管,你说你能有事吗?
顺便问候新加 ...
这孩子真是人才呀,竟然还会爆粗口了
新加坡像欧美国家一样,讲究法制社会,只要没有十足的证据,就不能给别人定罪,
对方可能私下里对你亲口承认了,但是也可能是出于气话,也可能是真话,不过没有对警察亲口承认,因此警察没有十足证据.
给一个人定罪容易,但是如果冤枉了此人,再想给它恢复名誉,就比较难了. 就像中国有的杀人犯,被屈打成招, 判罪,关押好多年,后来死者又重现人间,
即使嫌犯被无罪释放,这几年造成的精神伤害,并不是用金钱就可以恢复的,还有名誉,别人都以为他是杀人犯了,当时它的朋友,亲人都离它而去,等它被无罪释放时,它的亲朋好友可能已经联系不上了,因此在它的朋友里,可能这一生,它都是杀人犯.
另外,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犯错误的, 从人文主义考虑,社会是允许每个人犯一两次小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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