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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iangweidaoyu 于 12-5-2012 20:14 编辑
大家好,我的公民申请刚在一月初上交了,这是我第二次申请了,郁闷啊,第一次是两年前,刚好是政策收紧的那时候,等了一年多被拒了。
我是单身,在新加坡有11年了,pr快六年了,本地poly的学历,现在在一间美国大公司,薪水我填的是2800,但是很多补助加上差不多每月有3200左右,还有年底AWS,应该平均每月gross pay有3500,还有一份PT,大概每月有850薪水. 两个加起来差不多每个月4300左右。所以我在表格那栏的gross pay应该是写多少合适啊?因为我已经提交了表格了写的是2800底薪,那我用不用再发封邮件到ica去说明一下呢?
还有各位谁是第二次申请通过的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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