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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依与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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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2 19:45: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佛的基本认识》
庄春江居士

第八章 归依与受戒

归依的意义
  佛陀时代的在家人,往往在听闻佛陀或阿罗汉圣者们说法后,深悟佛法的道理,对佛法不再有疑惑,而产生了坚定的向心力,即刻对佛陀或说法的阿罗汉圣者表白,说从今天起,自己愿意尽此生(尽寿命)「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为修学佛法的在家居士(优婆塞)[1],或者,在说完这些后,更加上说从今日起,「不杀、不盗、不淫、不欺、不饮酒」,遵守五戒,于五戒不忘[2]。从这些事例来看,「归依」(早期佛经中不作「皈依」),可以说是自己对佛法修学的一种承诺,一种宣誓,表示了自己尽这一生都要修学佛法的决心,也表示了自己的一种志向的依止。

归依以法为中心的三宝
  归依的对象,经中说是「佛、法、僧三宝」。「佛、法、僧」称之为三宝,表示了三者的珍贵性:佛是宝,是正法的发现者与教导者,没有佛陀,世间就如同没有日月般的长夜黑暗[3]。正法是宝,是引领众生(包括佛陀)趣向解脱、圆成佛道的实质内涵,没有正法的引领,就如同盲眼人,始终为「大暗所昏没」[4]。僧是宝,是正法的学习实践者,也是正法的弘扬者,没有僧众的辗转相传,正法将成为昙花一现,我们不会在二千多年后的今天,还能听闻正法。正法之可以久住世间,靠的是僧宝的辗转相传,以及佛弟子们的努力实践[5]。佛、法、僧是我们能听闻佛法,修学佛法的整体因缘,没有三宝,我们将永远是生死轮回中,得不到依怙的流浪儿,只能一直在生死海中沉浮。而三宝中,是以法为中心的,因为佛陀是「『法』的创觉者」,僧是「『法』的奉行者」[6],佛与僧,都是依法而行,其他佛弟子们,也必然是依法而行。以法为中心,依法奉行、依法不依人,成为佛教修学的特色之一,也是我们学佛的基本认识。

依法不依人
  在佛陀时代,归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只有归依者在佛前或圣僧前,合掌,诚心诚意地说,自己愿意尽此生归依三宝,受持五戒。今天,我们听闻了佛法,不论是从善知识处听闻,抑或经由经论书本中读得,如果能深刻地思惟佛法、理解佛法,进而认同以缘起法为核心的佛法,能有所觉悟时,自当经由善知识的见证,归依三宝,为自己在佛法的修学上,立下一个深刻而显著的里程碑。有善知识的见证,对自己的慎重决心,以及志向的坚定,都有强化与鞭策的加成效果。这样慎重的归依仪式,一生只要一次就具足了,因为传统以来,归依都是「从今日,尽形寿」的。而归依的对象,是佛、法、僧三宝的整体,其主要意义,是对自己在此生中,决心修学佛法的慎重宣誓,并不是归依某位特定的法师大德,所以,也不必因为景仰多位法师大德,就需要作了多次归依,因为归依,并不是归依主持仪式的法师大德个人,也不是归依某宗某派,而是以正法为核心的三宝整体。
受持五戒

  在《杂阿含经》中,虽不像《长阿含经》记录了佛弟子自说归依后,接着说受持五戒,其实,五戒的受持,是生为一个人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学佛的基础。一位打从内心真诚地归依三宝,发愿此生永不离佛法修学的归依者,是无可回避地当受持五戒的,《杂阿含经》中没有提到受持五戒,应当以理所当然,不需再累述来理解。受持五戒的道理,佛陀是以「自通之法」的原理来教说[7],简单讲,就是《论语》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通于一般道德的善,所以说,这是学佛的基础。五戒的前四戒(酒戒以外)是人类对别人行为的要求(最后也会成为是对自己的要求),所形成的起码道德标准,而酒戒是为了不影响前四戒遵守能力而定,虽是间接的延伸,但却有必要视为这个起码道德标准整体的一部分,所以,就生为一个人行为的基本要求说来,五戒有其不可分割的整体性。

两类僧宝:胜义僧与和合僧
  以法为中心的三宝,佛与僧是佛弟子听闻佛法的主要来源,其中,释迦牟尼佛已经入灭二千多年了,长久以来,佛法教导的重任,就落在僧宝上了。三宝中的僧宝,从弘传正法,使正法久住世间的功能来看,可以有两类内涵:第一类是听闻佛法、实践佛法,而成就「法眼净」的初果圣者,他们对正法的体悟,已经到了清晰稳固,永不退转的程度,乃至于成就解脱的阿罗汉圣者,已经完全体证正法,这七类的圣者[8],可以教导或影响人们正确地修学佛法,是百分之一百的僧宝,这是不分在家或是出家的。初果以上的圣者,即使在家,也可以广义地称为「胜义僧」[9],而成为僧宝的一员[10]。另一类,是能依佛律制,实践「见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意和同悦」、「身和同住」、「语和无诤」的六和敬[11]僧团。这样的僧团,即使僧众成员都还没能悟得正法,也因和合团体的团队力量,而能成为维系正法久住世间的僧宝。这两类,都是我们所归依的僧宝。

自依、法依、莫异依
  归依,就「依止、归宿」的这一层意义来说,其它宗教也有,不过佛弟子归依三宝的主要意义,却不在于成为三宝的眷属,受三宝的支配与救赎,反而是自己对佛法修学与实践的承诺。趣向圣者之流的佛法修学,是从亲近善知识,听闻正法开始,然后深入地思惟正法,按部就班地实践正法[12]而成就的。其中,所真正能依靠的,是正法,以及自己对正法的吸收、思惟与实践。所以,佛陀在晚年会告诫阿难尊者说:「即使佛陀,不久也要入灭,成为过去的,所以,你要依靠自己,要依靠法,除此以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了。」[13]佛法是理性实践的宗教,佛陀与圣者僧,是我们修学的榜样,也是我们尊敬、仰慕以为自我激励的对象,而不是我们永远的依靠。所以,「学佛不是形象的满足;偶像的崇拜;情感的寄托;权威的依赖。学佛是心灵的净化;生命的解脱;福慧的圆满。」[14]而「心灵的净化;生命的解脱;福慧的圆满」只有自依止、法依止了。


注解 
[1]「时,阿支罗迦叶见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诸狐疑,不由他知,不因他度,于正法律,心得无畏,合掌白佛言:世尊!我今已度,我从今日,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尽寿作优婆塞,证知我。」《杂阿含第三0二经》
 「时,长者子输屡那见法、得法,不由于他,于正法中得无所畏,从坐起,偏袒右肩,胡跪合掌,白舍利弗言:我今已度,我从今日,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为优婆塞。我今日已,尽寿命清净归依三宝。 」《杂阿含第三0经》
 「尔时,毗纽迦旃延氏婆罗门尼,见法、得法、知法、入法,度疑惑,不由于他,入佛教法,于法得无所畏,从坐起,整衣服恭敬合掌,白尊者优陀夷:我今日超入决定,我从今日,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我从今日,尽寿归依三宝。 」《杂阿含第二五三经》 
[2]「诸清信士闻佛说法,即白佛言:我欲归依佛、法、圣众,唯愿世尊哀愍,听许为优婆塞,自今已后,不杀、不盗、不淫、不欺、不饮酒,奉戒不忘。」《长阿含第二经》等 
[3]「若如来、应供、等正觉不出世间时,不说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现于世间,世间盲冥,无有明照,如是长夜纯大暗冥现于世间。」《杂阿含第三九五经》 
[4]「甚深难解法,世间疑惑生。大暗所昏没,盲冥无所见。唯有智慧者,发朦开大明。」《杂阿含第三0八经》 
[5]「从正法久住的观点说:佛弟子要有组织的集团,才能使佛法久住世间。这僧团的组合,释尊是把他建筑在律制的基础上……释尊以律法摄受僧众,把住持佛法的责任交托他。僧团为佛法久住的唯一要素,所以与佛陀、达磨,鼎立而称为三宝。」《佛法概论》第一九至二0页,印顺法师着。 
[6]印顺法师在其《佛法概论》第一章的章名即为〈法与法的创觉者及奉行者〉 
[7]参考《第五章》〈第二节〉:「同理心的运用」,以及该章

注解第八。 
[8]指初果、二果向、二果、三果向、三果、四果向、四果等七类。 
[9]参看〈第六章〉

注解二五。 
[10]「真实的僧宝,是要证悟谛理的,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如七圣,才可说是真实的僧宝;这是不分在家、出家的。」《佛法概论》第四四八页,印顺法师着。 
[11]「六和敬法」,语出《集异门足论》(大正二六‧四三二中),但其内容,在《长阿含第二经》中所说的「六成法、六重法」、《中阿含第一九六经》所说的「六慰劳法」、《M.104》所说的「六可念法」就已完备,其内容为:「见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此为和合的本质);「意和同悦」、「身和同住」、「语和无诤」(此为和合的表现)。参考《佛法概论》第二一页、《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二五四页,印顺法师着。 
[12]「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有四种入流分,何等为四?谓:亲近善男子,听正法,内正思惟,法次法向。」《杂阿含第八四三经》 
[13]「佛告阿难:……阿难!当知如来不久亦当过去,是故,阿难!当作自洲而自依,当作法洲而法依,当作不异洲不异依。」《杂阿含第六三八经》 
[14]「有一次文殊杂志社访问我,我告诉他:『学佛不是形象的满足,学佛不是偶像的崇拜,学佛不是感情的寄托,学佛也不是权威的依赖,学佛是心灵的净化,学佛是生命的解脱,学佛是福慧的圆满。』心灵、人性、你的烦恼、你的知见怎样去净化、合乎佛法、依法不依人,所以不是形象的满足,也不是偶像的崇拜。」《宏印法师讲演集》〈从『空义』谈中观与唯识〉第二四五页,宏印法师着,慈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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